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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求助] 浅论:盐城市国土部门应对农民的土地加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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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8 08:52:4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依据有关规定,不依法经过审批,改变土地用途都是违法行为。
在今天,有些村干部完全目中无法,他们通过各种非法手段对外买卖集体土地从中为村集体账目上“获利”,表面上看“功德无限”,实际上危害民众,如不加以遏制,势必会影响国家的土地政策,也影响到了民众的经济生活问题。
像这种利用个人手中权力违法侵害国家和村集体利益,买卖土地从中谋取暴利的,
这些没有经过合法的土地审批手续的行为不仅侵占了农民的利益,还破坏了国家的土地政策,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应予以严肃查处和追责。
并加以党里警告处分。
不能因个人交情过多纵容,要实行党的十三五精神所在。
让群众知道党的心中一直以农民为主,为农民奔小康,走上致富道路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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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麾将军(从三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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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12-28 09:32:2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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