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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盐城悬赏十万花贝,寻找2016年底和大屏示爱老板娘袁女士结婚的情圣高林杰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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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2-11 10:20

正文摘要:

       2016年8月8日16点55分26秒,刚从江×时报跳槽到扬×晚报的施×权,在扬×晚报网发布“闹市口美女老板娘租大屏向民警男友求爱”,称美女老板娘“袁女士”“今年33岁,在亭湖区某乡镇开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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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听竹 发表于 2017-2-20 13:01:42

城南听竹 发表于 2017-2-20 13:01:35

城南听竹 发表于 2017-2-20 13:01:27

湿地树人 发表于 2017-2-20 10:07:03
本周五继续开庭,我们提出了要求男女当事人到庭作证,法官建议对方带证人到庭
远古外星人 发表于 2017-2-20 08:59:37
结果呢?三当对面对质了吗?
东台到济南班车 发表于 2017-2-19 14:29:22
如歌的行板 发表于 2017-2-17 07:43
市中院审理有结果么?

还没有......
飞雪 发表于 2017-2-17 12:57:11
很关心。盼结果。
如歌的行板 发表于 2017-2-17 07:43:18
市中院审理有结果么?
逍遥评论 发表于 2017-2-17 04:39:42
哦,原来如此
夜半哥声 发表于 2017-2-16 20:24:45
原来是这么回事
江禹 发表于 2017-2-16 06:08:44
关于高林杰,施作如下描述:
1.高林杰系真名
2.高林杰是千真万确民警
3.高林杰系袁女老板未婚夫
4.高林杰系化名
5.高林杰是袁女老板弟弟的朋友
6.以上为同一人在法庭陈述。
你们说,他哪一句话是真的。我只知道高还真的不是民警。
飞雪 发表于 2017-2-15 17:55:39

这个长篇贴子我看得头发昏。好乱。只是不明白,又为什么不让发贴人和两位当事人到场呢?
盐城新市人大 发表于 2017-2-15 17:20:36
夜半哥声 发表于 2017-2-14 20:41
省报大记者不能输

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盐城新市人大 发表于 2017-2-15 17:19:23
盐城2民 发表于 2017-2-13 12:27
新盐城有没有侵权,这个是关键

对,好像有点狗急跳墙的感觉,应该让法院审理查明原因,好像不应该新盐城对人家人生攻击,有点侵犯人家名誉了
盐城新市人大 发表于 2017-2-15 17:14:15
远古外星人 发表于 2017-2-11 13:14
为什么不让两位相亲相爱的人到场作证呢?法院作出的法理依据是什么呢?对新盐城的审判书可以贴出来一观吗? ...

为什么要人家去?
夜半哥声 发表于 2017-2-14 20:41:41
省报大记者不能输
夜半哥声 发表于 2017-2-14 20:40:30
已经开庭了?
花开花落 发表于 2017-2-14 19:46:05
盐城中级法院的水平肯定比盐都法院的水平高,不会乱判的。
湿地树人 发表于 2017-2-13 21:02:08
   明天上午十点二十分市中院开庭审理此案!   大家觉得扬×晚报的施×权会把美女老板娘“袁女士”和她的男朋友高林杰警官请到法庭证明新盐城转发网友守则的帖的确侵犯了施×权的名誉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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