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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14日晚,网上热传《阜宁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一枝花”》的帖子。阜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高度重视,立即会同局纪委、督察等部门进行联合调查。
经查,2017年7月14日下午4时37分,违章处理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焦爱芹在接待个别群众过程中,不按叫号系统顺序进行办理,私自先接待插队的其他办事人员,并与办事群众发生口角,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形象,产生了较坏的社会影响。
7月15日上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召开总支委会,作出对焦爱芹予以辞退的处理决定。并要求全警举一反三,深刻吸取教训,杜绝类似情况发生,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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