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没有耐心,何来慎审?庭审虚化,怎能明察端倪?! |
不简单,很难再有第二个,难! |
我说的话,在事情过后就是三四天都是记得的。文章中的对话有引用法律时,那是其后添加的,毕竟谁也没有能力一字不漏地记得,但在谈话中会大致对其内容进行描述。但添加后并不违背原意。我写文章特别注意心理或动作及语气,目的是勾勒出人物神态,配合上法律的讲解,维权的同时,都存在我努力普法的意图。 |
预测专家 发表于 2017-9-17 06:41 凭记忆。在法庭上不允许用摄像录音。与法院的法官较真,就不能在法律纪律上留下硬伤。我自己讲纪律守法律,才与会法官硬辦。但在谈话的先后,以及服务主题的需要,会剔除与主题无关的对话,或者将主题相同的内容归结为另一篇主题下的文章。 |
问一下,你是凭记忆写这么多,还是带笔记本?抑或是录音笔之类?这么清楚、表达这么流畅真不简单。 |
有权任性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