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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维权] 天平上的砝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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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戎校尉(从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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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4 18:21:1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以习总书纪为首的党中央,高举反腐大旗,从严治党、从严惩治司法腐败,深受百姓欢欣鼓舞。然而射阳县法院难道针插不进水泼不进吗?
       2011年5月17日,我们将射阳县合德镇百盛花苑的三间门市租赁给刘必娇夫妇使用,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一年后经房东书面同意门市转让给侍永标,三方签订了《店铺转让合同》,刘必娇和侍永标之间私下对店铺装潢转让费进行了立据协定。后侍永标众债主临门不敢面对而逃之夭夭,进而违约。2015年11月13日[案号0358]已判决侍永标违约并赔偿尚欠房东的房租和违约金及私自改变房屋结构等损失66020元,侍未上诉,但他并未服从法院判决,至今仍未履行。后来我们多次拨打对方号码均无法接通,随后又作了告示等方式均找寻不到承租人的下落,承租人明明有我们号码也不主动与我们联系,恶意躲避房东及众债主,后门市被众债主全部毁损,在蒙受很大损失的情况下,再拖延我们确实无法承受,在侍永标违约长达10个多月后我们才按《房屋租赁协议》中第四条的明确约定,收回门市另行出租。因期间众债主始终在与我们无理取闹及侍永标逃走后门市遭到众债主的全部毁损,另行出租时门市不得不低价出租。
          不知是刘必娇与侍永标合谋?还是他们与法院勾结?2016年12月12日法院受理了刘和侍的诉讼请求,要求赔偿未与房东有任何约定的店铺装潢损失,法院“审理”后,千方百计为刘、侍二人找借口讲理由,无视【案号0358】的判决,重新认定刘必娇主体资格适格,还故意曲解合法有效的【店铺转让合同】中的词句,作出侍永标替代刘必娇履行租赁协议的谬论,歪曲事实真相,不顾三方签订的《店铺转让合同》的铁证及转让内容开头三方各自身份的签字确认,(转让方)甲方:刘必娇,(受让方)乙方:侍永标,(房东)丙方:嵇育山、王福娅。也不顾侍永标违约的客观事实。
          侍关机跑路后,房东门市严重受损不说,在[案号7721]中龚法官还判决房东倒赔承租人近30万元。照此判决,我们门市出租后,只要承租人擅自装潢,承租人违约违法后,相当于房东还得奉送整个店铺的产权给承租人。这种判决法理何在?请问龚法官和侍、刘之间什么关系?侍永标多次涉嫌诈骗,网上早有曝光,龚法官你不是不知,为何你仍充当他们的帮凶?损害守法的良民?
         难道真的如传闻中刘和侍有一个叫刘必宁的副检察长亲戚和分管法院民庭的副院长张翠娟邻居?审判畏于权势?还是政治上结盟、利益上勾结?……你们可知否肩徽上天平的喻意是什么? 芸芸众生的上访人群,诉讼路上长漫漫,人民群众对法院的责疑就是因为有你们这样的法官而创造的杰作!
         现本人恳请各级领导查处纠正此案,也请广大网民关心监督此事,追责龚宏伟同志违纪违规的行为,让民心安,共同维护法律的尊严,让事实订案。
                                                     

王福娅 :17705115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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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麾将军(从三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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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气网友内测之星

沙发
发表于 2017-11-4 18:48:07 | 只看该作者
遇到这种事情头疼
物是人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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