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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曝光] 盐都物价局被举报竟致电举报人伪称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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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将军(正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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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2 12:04:17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龙庆王爷 于 2017-12-12 12:22 编辑

                                    盐都物价局被举报竟致电举报人伪称问题已解决

       2017年12月12日上午10时前,我接到盐城市盐都区物价局0515-88426015打来的电话。因为昨天上午我与他通话的场景很不愉快,所以我不想与他争执了,很轻地问来电的人,请问有什么事?他说:“沈某,昨天你索要举报编码232175948521对应的查询码,我是不是告诉你了?你网上查询该举报编号项下的举报进度问题,是不是解决了?”我说:“你昨天告诉了我对应的查询码是757716,获得该查询码后,我确实可以登录12358价格监管平台了。关于索取该举报查询码的问题,确实已解决。”
       盐都区物价局的男同志说:“可是,我刚刚接到你提起的与查询码有关的举报,从市物价局又转过来了。这是怎么回事?已解决了怎么还继续举报?”我恍然大悟,原来他是又接到了一个烫手山芋,才来找我的。我说:“这个举报,与你昨天告诉我查询码没有关系。那是我早在12月6日即在网上提起的实名举报(查询码896681),我举报你们故意提供虚假的查询方法。与昨天我索要查询码解决掉我昨天的问题,没有相关性。”
        在12月6日我提交的举报编码为232175869675的《关于盐都区物价局告知虚假的网上查询举报处理进展的办法,防范举报人选择网上便捷查询的举报》中描述:“盐城市物价局: 盐都区物价局在处理群众举报包括本举报人举报过程中,在作出书面的《价格举报受理告知书》时,书面告知“您可以凭本告知书标示的编码和举报时提供的举报人姓名(名称),登录12358网络举报平台……查询举报处理进展情况。”举报人收到的53217004075及232175948521《价格举报受理告知书》也是如此。 根据上述查询方法根本不可能在12358网络举报平台,即12358价格监管平台网上价格举报系统上查询到所举报事项的登记整理、举报受理、举报办理等信息。网上查询价格举报处理情况,一是不存在凭举报时提供的举报人姓名(名称)作为查询条件之一的事实,二是凭(原文笔误为”任“)本告知书提供的举报编码但没有查询码时,不可能在平台上查询到举报处理情况。 举报人认为盐都区物价局告知明显虚假的查询方法的行政行为违法,请求你局予以查处。如果认为被举报人指引的查询办法可以实现查询目的,请你局调查人员核实并掌握技巧后,在举报事项处理告知书中向举报人沈海龙传授。举报人从盐城市物价局获取的53217004075号《价格举报案件办理单》中意外发现盐都区物价局明知该举报案件的查询码以及没有查询码不能实现网上查询,仍在受理告知书中告知虚假的查询办法,其目的就是严禁举报人对举报办理过程实施实时监督。这种不敢接受群众监督、幕后行政、暗箱行政的倾向必须纠正。 ……2017.12.6”


       那不知姓名的男同志说:“群众提起投诉举报时,举报时就获得查询码,我们物价局接受举报后,没有告诉举报人查询码的法定义务。这就好象你用银行卡到银行取款,你不能责怪银行没有告诉你密码一样。”我说:“你说举报时,举报人就会自动获得网上查询码,那么请问在此前你局已作出答复的关于我举报盐都区人民法院超标准预收案件受理费的问题,存在我自动获得网上查询码的事实吗?我是在看到你局向盐城市物价局提交的行政复议答复材料时,才晓得该举报事项的查询码的。这查询码事实上被你掌握,但你却说没有告诉举报人的法定职责,就是说举报人我没有通过12358网上监管平台实时跟踪所举报事项办理进度的法定权利。”
      那男同志吼起来了。他说:“一码事归一码事,我与你谈查询码,你为何扯到另一个举报上去。”我说:“你是一个政府机关公务员,你的素质应当比我好得多,怎么连学会倾听都不会呢?请你不要以为自己是当官的,就用灌输的方法进行说理。你与我抢着说话,无非是想说服我,让我认为你说得有理。可是,你只想说你是正确的,却连我认为你纯粹是胡扯的事实与理由,都没有耐心听一二三。你要谈查询码,可是你局新接到的举报,并不是查询码有没有告知的问题,而且故意告诉虚假的根本不可能实现的查询办法的问题。即使你主张的没有告知查询码的义务成立,请问,你因此就享有书面故意告诉虚假的查询办法的法定权利了,还是我作为举报人没有被告知正确的查询办法的权利?”
       那男同志依然喋喋不休地说查询码与他们没有关系。我不耐烦了,对他说:“对你局新收到的举报,请你少与我在这里咆哮。你们不是会说此前的案件受理费举报与我没有利害关系吗?你局作出的举报受理通知书指向的行政相对人是我沈某人,而不是其他人,你局故意告诉我虚假的查询办法,对我不止一例,对于其他举报人也是如此。我要求依法处理相关举报的同时,想知道:我对你局故意告诉我虚假的查询办法举报的未来处理结果,会不会竟然与我没有利害关系?”
      我说:“在举报人书面提交举报时,查询码都是在你局将举报信息输入平台时掌握的,你局尽管在作出受理告知书时告知了虚假的查询办法,但该不当行政行为本身,证明了你局有告知举报人网上查询办法的行政义务。但你们故意告诉了虚假的查询办法。在举报人通过网上举报自我获得查询码时,你局在送达的受理告知书中告知虚假的查询办法,其行为肯定违法。该违法行为若不穷追不舍,你们在以后的举报事项处理过程中,还会拿出来害人。反过来送你一句,一码事归一码事。那人真的气得不轻,他说要去开会了。
       回头细想,我感觉奇怪:“我这举报件是致盐城市物价局的,盐城市物价局将我举报盐都区物价局的举报函,交付被举报人调查处理,这程序正当、合法吗?反正我觉得怪怪的。且观望盐都区物价局如何处理。”


                                                                                             二O一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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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7-12-12 20:26:15 | 只看该作者
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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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7-12-13 07:05:36 | 只看该作者
哈哈
务实求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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