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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实中国] 指挥非法聚集活动 钱宝网4名集资参与人被刑拘(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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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4 08:21:23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指挥非法聚集活动 钱宝网4名集资参与人被刑拘
2018年01月24日08:02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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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钱宝网”集资参与人,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违法犯罪活动,近日被南京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目前,已刑拘4人,行政拘留7人,治安警告11人。

经查,上述违法犯罪行为人,在互联网上通过多个微信群、QQ群等即时通讯群组,组织、策划、煽动“钱宝网”集资参与人前往政府机关、商贸区等公共场所非法聚集,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违反了《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规定。

违法犯罪行为人中,有的建立微信群直接组织策划非法聚集活动。网名“钱宝大亨”的无锡人薛某,在网上建立多个微信群组,发布煽动性言论,鼓动“钱宝网”集资参与人到政府机关、商贸区等公共场所非法聚集。事后为逃避处罚,又随即退群。

薛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有关规定,因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有的组织策划、在网上遥控指挥非法聚集活动。网名“丫头”的缪某(南通人,暂住南京),在网上通过多个QQ、微信群组发布煽动性言论,本人没有到非法聚集现场,却通过网上实时遥控指挥、鼓动多名“钱宝网”集资参与人在商贸区非法聚集。

缪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有关规定,因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有的在网上煽动、资助集资参与人到政府机关、商贸区等公共场所非法聚集。任某(重庆人)通过网络与“钱宝网”集资参与人王某(连云港人)搭识,随后在微信群内通过众筹资金的方式,资助他人到政府机关等公共场所进行非法聚集活动。

任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有关规定,因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在参加非法聚集的“钱宝网”集资参与人当中,一些人是因为听信了互联网上煽动性言论的蛊惑,经过民警的教育,都认识到这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

“钱宝网”集资参与人吴某,近日在互联网上受到煽动非法聚集的信息蛊惑,前往政府机关门前参加非法聚集活动。经民警教育,吴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十分后悔,表示不会再受网上煽动性言论的蛊惑,将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自身诉求。

警方指出,对组织、策划、领导、指挥、纠集多人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起哄闹事,以及在互联网上组织、策划、煽动到政府机关、公共场所非法聚集的或在聚集现场起哄闹事,破坏公共场所秩序的,公安机关将根据《刑法》有关规定,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对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尚不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对违法行为人给予行政拘留、罚款和警告等处罚。

警方提醒,“钱宝网”集资参与人应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不信谣、不传谣、不受蛊惑,不组织、不参与各类违法活动。目前,公安机关正在按照刑事诉讼程序,加快案件的侦办进度,全力以赴开展追赃挽损工作,最大限度挽回集资参与人的损失。(宁公宣 顾元森)



(责编:萧潇、张妍)






我不是好人,一辈子没有做过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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