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厂职工 两种待遇 严重违规
江苏黄圩缫丝厂在办理职工养老保险中有重大瑕疵
——张国生、顾亚林等30名职工恳请国务院、省市政府、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援助:
责令响水县人社局、黄圩镇人民政府纠正错误瑕疵,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给我们没有办理的职工按93年之前待遇,以5万元标准办理职工养老保险;
我张国生、顾亚林等30名职工,1991年被响水县黄圩缫丝厂招收为集体合同制工人。1992年至1994年,该镇在办理职工养老保险中徇私舞弊,违纪违规,行政不作为、滥作为,将镇厂干部亲朋的300多名职工办理了职工养老保险,对我们无依无靠没有行贿的30名职工办空本子不缴费和直接不办……
2016年5月,我们多次信访合法维权上访至响水县人民政府,要求县人社局、黄圩镇人民政府纠正错误瑕疵,按93年之前的待遇,同已办的300多名职工一样,以5万元标准给我们30多名职工办理职工养老保险……2017年12月13日,响水县人民政府将我们信访事项退回黄圩镇重新办理。
遗憾的是行政不作为,严重违纪违规的黄圩镇人民政府不但不纠正错误瑕疵,百般抵赖搪塞,编造出:“1994年办理的计划内用工审批的是1993年进厂的职工……现经镇工贸劳保中心与县人社局多次沟通协调,无缴费记录的职工可以按照今年的标准向前补缴……”既然办理92年、93年、94年进厂的职工,我们30名职工都是在91年至93年进厂的为何不办?所谓的按照今年的标准向前补缴,就是要我们30名职工比已办理的300多职工多缴5万元才可以办理。
“敲钟问响”,正风肃纪,“反腐永远在路上……”最后,我们30名职工,恳请国务院、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部,省、市政府、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要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满意感、获得感,切实维护我们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重心下移,贴进职工,依照《劳动法》对响水县人社局、黄圩镇人民政府相关责任人问责处理,加上紧箍咒。尽快将我们未办理的30名职工同等享受300多名职工5万元的标准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否则,不能怪我们进南北二京上访喊冤。
同是一个厂,待遇应一样,必须公平公正……
恭 候 佳 音
举报人:张国生、顾亚林等30名职工
电 话:13912540557
15751265600
身份证号码:320921……828
320826……42X
通联:江苏响水县响水镇清华园小区
2018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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