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盐城乐聚社区

[监督曝光] 亭湖公安对涉嫌违法运输建筑垃圾报案拒开回执

[复制链接] 0
回复
2096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353

主题

637

帖子

3229

积分

定远将军(正五品)

Rank: 10Rank: 10

积分
3229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分享到:
发表于 2018-6-14 10:42:2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龙庆王爷 于 2018-6-14 12:04 编辑

                                     亭湖公安对涉嫌违法运输建筑垃圾报案拒开回执

       6月13日下午3:25左右,我与卢某某来到位于开放大道路东,在白马市场北面的沿海灯饰城。卢某某姐姐所购的1104商铺所在的楼盘已被拆除,5A楼盘前的建筑垃圾中钢筋林立。驱车由5A楼盘东侧向南不远,靠路边的一幢大楼已被拆除,原建筑东西侧各有一台挖掘机在紧张地忙碌,将建筑垃圾各自往自卸车上装运。我对卢某某说:“我们尾随这辆自卸车,看它往哪里走,建筑垃圾倒在什么地方?”从东侧南边过来的一辆自卸车经过卢某某轿车前时,车头左拐朝着我们,我连忙让卢某某移车给它让道,并尾随其后。它向西拐向东南,从一幢大楼的东南角拐角处的南侧向西,出了沿海灯饰城的西围墙,然后在西门前折向北,在沿海灯饰城西北侧不远的土路边有一道围墙,正对着刚才从南向北的路道,在围墙上有一个敞口,尾随前车进入后顺围墙折向西。展目可以看到右前方100米外,好大的一个建筑垃圾场,绿色自卸车向西行到垃圾堆东侧稍东后向北约40米外,车头朝东屁股朝西,车厢翘起,扬起的灰尘由低到高,迅速弥漫开来。我们驱车来到倾倒垃圾的西北方,并将车头掉向东,换一个角度拍摄,稍顿,刚才尾随的车向东南方向的围墙开门处开,而从开门处又折进一辆运输建筑垃圾的绿色车辆迎着我们的车头方向开来。
       我对卢某某说:“这两辆运输车前窗玻璃上均未见到交警部门颁发的运输通行证,这些车辆的运输涉嫌违法运输。”卢某问:“运输建筑垃圾需要行政许可吗?如果发放运输许可证明,应当哪个行政机关审查并作出许可?”我解释道:“2013年4月1日,盐城市人民政府颁发《关于印发盐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通知》 ,该〈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本办法自发文后一个月起施行,即从2013年5月1日起施行。文件明确,根据住建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该文件第五条明确:城管、公安、建设、交通运管、规划、房产、国土、环境保护等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各司其职,共同实施本办法。该文件第三条明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行市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通行证制度,设定市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禁行、限行路段,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不按指定时间、路线、方向、速度行驶以及超载、遗洒飘散载运物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我对卢某某说:“《管理办法》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进行土石方工程的施工。需要处置建筑垃圾的,应当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向所在区域的城管部门申请核准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并取得公安交管部门的《建筑垃圾运输通行证》后,方可运输处置。需夜间处置建筑垃圾的,还应当取得环保部门的夜间施工许可。这说明沿海灯饰城内拆除施工项目,当前至少应具备两证,即《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和《建筑垃圾运输通行证》,后者是公安机关颁发的,那我们就直接去新洋派出所报案。”
   大约下午4点零几分,我到新洋派出所接警大厅报警:“沿海灯饰城内,正在进行多幢房屋的拆除及建筑垃圾清运。根据《盐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在城市内运输建筑垃圾应由公安部门发放《建筑垃圾运输通行证》后方可运输,刚才我与同事卢某某到现场观察,未见这些运输车辆悬挂经过公安机关允许运输的行政许可的标识,属于违法运输,请求公安机关机关立即禁止该违法运输的行为。并对我的本次报警如实接警登记,并在登记后向我开具报警回执。”编号091212的工作人员(他人称谓其是所长,是所长还是还副所长报警人未核实)说:“你这个报警事项不属于派出所管理的范围。不应当向我们报警。”我说:“我向派出所报警,是就近向辖区内的公安机关报警,派出所不是法人机构,仅是派出机构,我向新洋派出所报警,即是向亭湖区公安局报警。如果我向新洋派出所当面报警是跑错了地方,请问:假如我在倾倒垃圾现场拨打110报警,是不是110接警台听我陈述是对未获公安机关行政许可实施建筑垃圾运输的违法行为,即可按你刚才所陈述的理由拒绝安排出警呢?或者通过你们新洋派出所出警,你所有权拒绝执行出警的指令,并事后向本报警人释明?”
   我对着站在台内的091212接着质疑:“对091212说根据《盐城市110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工作实施细则》规定:110全方位接受报警求助,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承担处警任务。110报警服务台是110社会联动系统的指挥系统,负责综合协调各职能部门110社会联合行动工作。你们认为没有管理建筑垃圾违法运输的法定职责,太荒唐了!2018年3月20日,盐城市公安局举行盐城市区110接警区合并运行启动仪式。自21日凌晨零时起,盐都接警区并入市公安局110统一接处警,市区110接处警系统正式割接运行。盐城110实行“统一接警、分级分类处警”。
   091212无言以对,遂让女同志291160记录我的报警内容,我让她在接警登记中格外注明了非法运输属于公安机关负有对之负有行政管理职责,应当予以立即禁止,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的行为。”091212不服:“你说我们公安机关有查处未经公安机关同意即擅自运输的违法行为,我们就有法定职责啦?你凭什么说它们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无证运输,属于治安管理违法行为?”我惊讶得张大了嘴巴:“如果没有获得公安部门许可即在城市内运输建筑垃圾,难道不妨害社会管理,没有侵害你机关的管理秩序?侵害了公安机关的行政管理秩序,在你看来,不应当对之实行行政处罚?如果依法公安机关有权对之实施处罚,你怎么会认为不属于治安管理违法行为?”291160可能受领导的言语影响,在我面前坚持没有记下我要求行政处罚的内容。我说:“我说,请依法给我开具报警(案)回执。”她拿着登记本从接警大厅柜台北侧进去了。

        等了将近四十分钟,091212来到接警大厅柜台前,他说:“关于违法运输的问题,你说的运输通行证属于交警部门管理,我现在带你们去交警部门。”我觉得他这是接警后的处警行为,于是驱车与卢某某一同跟在他开的苏J0878警车之后,警车进了丰袁大酒店的后院内,我立即摇下车窗质疑:“你说带我们来亭湖区公安局交警部门的,这个环境里连反映公安机关相关部门的招牌都没有,你领我们来这里是什么意思?”他说:“建筑垃圾运输通行证,是亭湖区城管部门负责发放,真是与我们公安机关没有关系,所以,我带你们来找城管部门。”我说:“城管部门发放的是《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原来你是在忽悠我们,对不起,我们不奉陪了。”我们离开丰袁大酒店后,致电110,投诉新洋派出所接警登记后拒开报警回执,通话的结果是让我续回新洋派出所。       到了新洋派出所,窗口的人员说开具报警回执,需要领导回来决定。柜台后坐着的女同志091197解释:“关于该违法行为,你就不应当到新洋派出所报警,打个简单的比方,在上海发生的治安案件,你不能跑到盐城来报警。”我嗤之以鼻:“你这个比方打得太滑稽了。我现在是在本地报警,而且是在发生违法行为的当地派出所报警好不好,而且我所报警的内容是基于发现了违反公安机关行政管理 秩序的违法行为。”我在派出所门外再次向110投诉新洋派出所没人顾问开具报警回执的事宜。110回应:“根据你刚才陈述的与接警大厅工作人员的对话,该不该开具报警回执,以派出所的答复为准。你想申请行政复议,可以行使你的权利。”我对道:“可是,到目前为止,派出所内并不曾有任何人明确答复,说不应当开具报警回执啊?你说以派出所答复为准,麻烦你告诉我,是谁告诉过我肯定不会给我开具报警回执的。窗口的男同志跟我说的是,开不开报警回执,要等值班领导回来确定。假如哪一位工作人员真的告诉我,说不会开回执的,那我就打道回府了。”
       又等了约一刻钟,091212停车后我迎上去。他说:“《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属于城管部门管理,我已将你的报警事项向他们交割了。”我说:“第一,我报警的内容是说没有公安机关发放的《建筑垃圾运输通行证》,纵使有处置许可证,没有运输通许证,我的报警理由依然成立。如果能冒出运输通行证来,那好,我倒着查这个通行证的发放依据,再倒追城管、规划等行政机关。你将我报警说没有运输许可的事项向城管部门交割,但发放运输通行证确实不属于城管的行政管理范围。第二,报警事项怎么处理属于处警的内容,你们接警了,就应当开具报警回执即《受案回执单》,这是程序上的规定,与报警事项的具体处理无关。即使所报警的违法行为属于其他行政机关管理,但我所发现的违法行为属于正在实施的违法行为,你机关不立即采取措施禁止,却以不属管理范围为由拒绝处理是违法的。既然你们不愿做开具回执这件小事,那么,我将迅速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让亭湖区公安局详尽地陈述理由,并回盖上公章送到复议机关去。”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四十七条规定:“公安对报案、控告、举报、……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分别作出以下处理:(一)对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调查处理;(二)对属于公安职责范围,但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应当在受理后的24小时内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并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三)对不属于公安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书面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向其他有关主管报案或者投案。公安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回执单一式二份,一份交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一份附卷。”即,如果派出所认为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他未书面告知向其他有关主管报案坐实。禁止没有运输通行证即运输建筑垃圾,属于公安职责范围,是不容置疑的。如果已知有运输通行证,它也应经调查处理后告知所报案的违法行为不存在。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属于公安职责范围但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案件或者发现案件的公安及其人民警察应当依法先行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或者其他处置措施,再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一)违法嫌疑人正在实施危害行为的;(二)正在实施违法行为或者违法后即时被发现的现行犯被扭送至公安的;”该条反映的是接警后的处警问题。我所报案的属于正在实施危害行为的情况,对于无运输通行证违反交警部门的行政管理秩序,是不容置疑的。该四十八条设置了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前,应当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或者其他处置措施。因此,亭湖区公安局接到报案后,拒绝开具报警回执,拒绝采取措施立即制止违法行为继续实施,是错误的。

                                                                                                                         二O一八年六月十四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