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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兰兰案的常识和逻辑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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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8-2 16:00

正文摘要:

历时半年,关于汤兰兰案,黑龙江高院驳回汤继海等人的申诉。复查结论是“证据确实、充分”。 值得注意的二个重点: 1、黑龙江高院即是该案原二审法院; 2、“确实、充分”的证据,依然是受害人和被告的口供; 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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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怡 发表于 2019-3-12 17:23:58
汤兰兰案、雷洋案、王林清案成为司法的标杆,标榜千秋!
飞雪 发表于 2018-8-2 16:10:22
汤兰兰案中的公正何在?
任何时候,司法机关都必须保持公正中立的立场,否则就是枉法。那么汤兰兰案中,司法机关的立场是什么,公正吗?
拿电话录音来做例子。
汤兰兰打电话给刘桂英,说刘桂英的丈夫蔡小令,弟弟刘锁柱强奸了她,要她拿1万块钱,否则就让公安局抓人。结果,是刘桂英拿着电话录音报案了。
任何有着正常智商的人,都能看出来,这就是一起诬陷诬告敲诈勒索的恶性案件,那么,来看看公安的立场。
这不是敲诈勒索。汤兰兰说她直系亲属全部进去了,担心没有学费生活费,所以才打了这个电话。因为没钱,打电话勒索,就不是勒索了?大部分犯罪,都是因为没钱而引起的吧。司法机关的这个解释,立场可离公正差了十万八千里啊。而且这洗地水平,一点也不高明。
这不是诬陷诬告。司法机关认为,汤兰兰在四天前,也就是2008年11月1日,就已经举报了刘锁柱的强奸行为,所以这个电话不算诬告。如果汤兰兰打电话说刘锁柱强奸,可能还不算诬告,可是这里说的,是他老姑父蔡小令,不是刘锁柱啊。对于蔡小令来说,汤兰兰就是在诬告。黑高院法官,公然在上亿观众的面前,替汤兰兰擦屁股,到底是为什么?这个立场,是中立的吗,是公正的吗?
录音电话,其实已经把蔡小令和汤兰兰逼上了绝路。要么是蔡小令强奸,要么是汤兰兰诬告,两者必有其一。如果蔡小令强奸,不用说,公安抓人,调查取证,有证据就判刑,没有证据释放,追究汤兰兰的诬告责任。可是警方没有抓捕蔡小令刘锁柱,也就是警方认为蔡小令没有涉嫌强奸,汤兰兰打电话前四天举报的刘锁柱,也没有涉嫌强奸。起码,汤兰兰诬告了蔡小令,刘锁柱。那么,按照犯罪惯性,汤兰兰是不是诬告了刘长海汤继海汤瑞景刘万友陈春富等呢?警方是怎么在没有经过调查的时候,就能确认汤兰兰哪些是诬告,哪些不是诬告呢?
所以,汤兰兰有没有敲诈勒索,有没有诬陷诬告,2008年的警方,没有抓捕蔡小令刘锁柱,就已经告诉了我们答案。现在在2018年7月27日,在几亿人面前公开给汤兰兰擦屁股,完全暴露了司法机关的立场,司法机关没有保持公正。甚至我想恶毒的说一声,法官你和汤兰兰十四小时的交流,到底是用上半身交流,还是用下半身交流啊。
飞雪 发表于 2018-8-2 16:01:39
如果案情真实性并不属实,呵呵,那就是在依法治国的盖子上,再加上一颗钉子罢了
飞雪 发表于 2018-8-2 16:01:26
在该案中,无论嫌疑人群体的道德水平是如何低下,无论嫌疑人群体的社会行为是如何乖张,但是,和该案有关联的所有人都存在行为逻辑上的诸多反常现象,就足以显示出该案的不同寻常。

嫌疑人可以行为反常,受害人也可以行为反常,但是,第三人、围观者、法院、警察、地方政府,全部存在行为反常,那么,毫无疑问的是,这个案子本身就是反常。

煌煌数千年的中华文明发展史上,从未发生过祖父祖母父亲母亲伯伯叔叔等十多个近亲属以及多数村民,集体强奸一个未成年的孙女。

而如今从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到国家喉舌CCTV,正在努力的改写这部中华文明史。

如果案情确实如黑龙江高院的复查结论所述是真实的,那就是荒唐到无以复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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