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建龙”
1月9日凌晨,在乐清看守所,袁迪贵告诉乐清警方,自己想通过于建龙帮找个律师。 次日,警方答复称,“经我们查证,于建龙没有注册律师资格,所以他不能为你提供法律援助”。 袁坚称,于承诺保证自己“不受陷害”,“我相信这是国家的公信力,不容亵渎”。乐清公安跟他核实——这个于建龙是不是还有个名字叫于建嵘? 此前,中国社科院研究员于建嵘通过为访民立传,已经确立了自己的传播符号。2010年12月28日,前《南方周末》评论员笑蜀致电于建嵘,请于建嵘领衔组织公民观察团,赴乐清实地调查寨桥村钱云会一案。在于建嵘动身去乐清的前一天,经《财经》一位记者介绍,袁迪贵在宋庄于家里和其见了一面,并向其递交了寨桥村的材料。从乐清回来后的2011年1月6日,袁迪贵和于建嵘再次会面,这次会面是在北大博雅宾馆。 袁迪贵还是坚称于建嵘“就叫于建龙”。袁称,乐清之行后,“于建龙”开玩笑称袁走漏了风声,搞得自己在寨桥村被四个老太婆抱着腿,说是包青天,他还掏出四千元,每人分了一千。 “于建龙”告诉袁迪贵,钱云会的死和乐清土地问题是两回事,接下来,他要重点研究乐清的土地流转问题,“于建龙让我们放下包袱,他可以请四十多个律师给我们免费打官司,限我在六天之内搜集寨桥村土地问题的所有材料。” 对此,于建嵘对南都周刊记者表示否认,“找四十个律师干吗,又不是打架。” 袁迪贵还通知身在乐清的另一个上访户丁齐会——搜集一切上访资料,这些资料将来会转交给“于建龙”。 1月7日在北京前门大街,有自称是记者的人约见袁迪贵, 袁称后来发现该记者就在押他回来的警车上。乐清警方顺藤摸瓜,截获了丁齐会的上访资料。帮丁齐会制作上访光盘的村民王汉义也被警方带走。 1月8日,王汉义的女儿王小琴找出家里2张有关钱云会案的光盘,上交到乐清公安局刑侦大队,并请求警方对其父“从轻处理”。 市府顾问团 袁迪贵的女儿袁晓秋也跑到乐清看守所寻访父亲,但被告知“查无此人”。与此同时,于建嵘在微博上替袁寻找愿意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王兴、王斌律师主动联系了于,介入到袁案。 2月9日,北京律师张凯和杨学林也在考虑是否要接受钱成宇家属的委托。这一天,张凯告诉记者,估计钱成宇在里面受到了酷刑,如果他介入的话,“一定要掀桌子”,意即会对当地警方提出控告。 2月21日,张凯和杨学林会见了钱成宇。张凯用手机对这次会见进行了录像,他问钱,手伤哪了?脚哪?还有哪?钱成宇出示了自己的伤痕。因为紧张,视频画面抖动厉害。 3月中旬,张在网络上曝光了该视频。但此举并没带来其所期望的结果。两个月后,张凯和杨学林联系乐清检察院,被告之,钱成宇已经重新聘请了当地律师。 钱成宇的家属告知南都周刊记者,“政府的人”曾找到他们,希望他们花2万块钱聘请个本地律师,将来放弃上诉,这样便可随时去看守所会见。家属一口回绝了这个建议,法院随后为钱成宇指定了辩护律师。钱的律师为浙江联英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叶舟。 4月11日,乐清市检察院拒绝上海律师张雪忠会见王立权。张同样被告之,王已经自行改请了浙江天经律师事务所张建义,“因外地律师把事情闹得太沸沸扬扬”。 王祥球的家属则保持着刻意的低调。其子王建旭认为,应该顺着政府来,因此,家属一直未请律师。后被告之,其父在看守所已经聘请了浙江合众律师事务所主任叶飞。 在开庭前一天,叶飞让王建旭去法院先期缴纳了3万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并告之,这个案子敏感,开庭时不要带外人进入。王建旭悉数照做。 至此,除袁迪贵聘请的两位北京律师外,外地律师全军覆没。 作为硕果仅存的外地律师,王兴认为,除了袁本人的坚持,这可能也得益于自己和王斌的谨慎和低调,他们从不在微博上臧否案情。4月中旬,他们甚至拒绝南都周刊记者跟随他们进入乐清市检察院的要求,理由是不想旁生枝节。 2011年1月,乐清市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成立市政府法律顾问团的通知》,通知显示,张建义、叶舟、叶飞都是顾问团成员,为市委领导提供“一对一”法律服务,张建义对应服务副市长杨书元,叶舟对应服务副市长方青,叶飞对应服务副市长吴云峰。 知情人透露,今年温州“两会”期间,温州市委主要领导会见乐清市委书记、市长、人大主任,称赞钱云会案乐清处置得当。 庭审 5月25日,检察官称,“钱成宇、王祥球的行为不仅妨碍了公务,也授人以柄,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作为炒作的内容”。 一直低着头的王祥球当庭认罪,一再表示自己将好好改造。 钱成宇则当庭伸手比画,称右手三个指头粉碎性骨折,根本没力气打人。公诉人则称,经乐清公安局鉴定,钱成宇的右手能用拳头打人。 当庭宣判时,钱成宇高喊“要换律师”。随后,家属联系上海律师斯伟江进行上诉。5月31日,在看守所等待一个多小时后,警察向斯出示了钱成宇的签名,称他将继续聘请叶舟及其同事洪震为自己辩护。 同日的乐清法院,王立权当庭承认当天自己确实动了手,但是他否认自己知道对方身份是民警。辩护人张建义提醒他:你自己考虑,想清楚了再说。 王立权迟疑片刻后,最终含混承认知道对方的警察身份。但他否认自己有做伪证的意图。坚称把手表藏起来,是为了等待前来调查的记者。 5月25日,法庭当庭播放了2段时长10秒左右的视频片断,第一段为群众围殴侯金海,取自民警郑高风的“秘密取证仪”。第二段为村民向警方扔石块,取自编号为“999蒲岐镇寨桥村3”的监控录像。证据来源显示,这段录像是事发当日蒲岐边防派出所的值班室民警通过寨桥村的监控进行的录像,时间为当天上午10点半。 袁迪贵的辩护律师王兴认为,公安机关在现场监控录像问题上说谎。当地警方在新闻发布会上曾介绍,事故发生时,村头的监控只能浏览,不能存储。乐清移动杨林建的证人证言也称,事发当天12:53,才完成视频监控的录像功能。 对此,公诉人回应称,移动公司的证言是说明不能“自动录像”,跟派出所的“手动录像”是两回事。 面对律师的诸多质疑,公诉人则称,“辩护人的表现不利于被告人,也不利于被告人的改造”。 5月25日庭审中,南都周刊记者被法警带出庭外,随身物品被搜查,对方客气地称,“有人举报你在录音”。 结局 律师的当庭抗辩,并没有改变这些小人物的命运,他们成为钱云会案中悲哀的尾声: 两次庭审都是当庭宣判,四个被告人的指控罪名全部被判成立。法制日报浙江记者站记者陈东升甚至数分钟内即拿到了当地事先打印好的新闻通稿。 袁迪贵是钱云会的上访代理人,事发当天给寨桥村打了几个指导电话,犯妨害公务、妨害作证罪,获刑二年; 王立权是钱云会的上访搭档,藏起了钱云会手表,推搡了民警,犯妨害公务、伪证罪,获刑一年八个月; 钱成宇是钱云会案的目击证人,被现场警察指认参与殴打民警、扔石头,犯妨害公务罪,获刑一年八个月; 唯一没判实刑的是王祥球,这位钱案的围观群众,因脚踢便衣,赔偿被踢警察5万元,犯妨害公务罪,获刑一年,缓刑一年半。 这四个乐清犯人里,除了曾经接受过央视采访的钱成宇,其他三人,外界甚至找不到一张他们的照片。 当寨桥村的四个村民站在被告席上时,另外一位犯人、钱案肇事司机费良玉早已淡出了公众的视野。他在数月前获刑三年半,早已收监服刑。 4月28日,钱云会的父亲钱顺南诉费良玉民事赔偿一案,在费良玉服刑的金华监狱开庭。费戴着手铐脚镣出庭。休庭期间,钱顺南的代理律师斯伟江转过自己的笔记本电脑,让桌面正对着费良玉,桌面上是钱父那张布满皱纹的脸。 斯问:你能不能对着这个老人,说说钱云会死时的情况究竟是怎么回事? 费良玉不说话,仰头长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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