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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明确老师不得通过微信和QQ等方式布置作业(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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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16 11: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教育部:明确教师不得通过手机微信和QQ等方式布置作业
2019年02月16日09:53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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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网站截图

人民网北京2月16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此前,有政协委员提出《关于停止小学老师用手机微信和QQ对学生及家长布置和提交作业的提案》。近日,教育部作出回复。

教育部在回复中表示,批改作业是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应有之义。相关法律法规对此做了明确规定。《教师法》第七条规定,教师享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的权利;第八条规定,教师应当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义务教育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学校和教师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明确规定,教师对工作要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针对政协委员提出的小学老师用手机微信和QQ对学生及家长布置和提交作业,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如,浙江省教育厅印发《关于改进与加强中小学作业管理的指导意见》规定,不得布置超越学生能力的作业,不得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批改教师布置的作业或纠正孩子的作业错误,不得要求家长通过网络下载并打印作业。山东省教育厅印发《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规定,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课后作业,科学设计作业内容,提倡分层布置作业,不布置机械重复、死记硬背型作业。作业批改必须由教师完成,不得让家长批改作业。

针对政协委员提出的小孩子借机玩智能手机问题,教育部联合多部门共同行动,2018年8月,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提出,学校教育本着按需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通过政府、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学生等各方面共同努力,保护儿童健康成长。

下一步,教育部将进一步强化师德建设,完善管理,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明确教师不得通过手机微信和QQ等方式布置作业,将批改作业的任务交给家长。避免出现“学校减负、社会增负,教师减负、家长增负”等现象。



(责编:马昌、袁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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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好人,一辈子没有做过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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