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盐城乐聚社区

[纪实中国] 山西:二名人贩子获死刑(转)

[复制链接] 2
回复
1814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分享到:
发表于 2019-6-2 06:56: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山西:12人拐卖、收买儿童被判重刑 2人获死刑

2019年06月01日 12:00:02
来源:新华通讯社




5548人参与355评论



新华社太原6月1日消息,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5月31日对12人跨省拐卖儿童、收买被拐卖儿童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王喜娥、刘利萍因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死刑。

经审理查明,2015年开始,山西籍被告人王喜娥、刘利萍母女二人及一些家庭成员为谋取非法利益,通过各种途径收买数量众多的婴儿,并通过山东籍被告人王传宾、李秀山、徐庆全等人将婴儿送往山东进行贩卖。山东籍被告人徐庆全、燕少付、陈广州明知是贩卖的儿童,仍自己收买或者帮助亲属收买用于收养。

2017年6月27日,刘利萍、徐庆全携带一男婴去往山东贩卖途经阳泉时,被公安机关查获。

一审认为,被告人王喜娥、刘利萍、王传宾、徐庆全、李秀山、赵掌枝、史红雷、刘怀岗、刘利英、李秀平以出卖为目的贩卖儿童,数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拐卖儿童罪。被告人徐庆全、燕少付、陈广州明知是贩卖的儿童而予以收买,三名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收买被拐卖儿童罪。

根据本案拐卖儿童的数量,结合各被告人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认罪态度,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王喜娥、刘利萍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被告人王传宾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余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同时并处没收财产或罚金。








我不是好人,一辈子没有做过坏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19-6-2 14:53:43 | 只看该作者
活该,贩卖儿童就应死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9-6-2 17:53:34 | 只看该作者
逍遥评论 发表于 2019-6-2 14:53
活该,贩卖儿童就应死罪

想发财想疯了、、、、、
我不是好人,一辈子没有做过坏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