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私家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同一人名下同一地车辆两车车牌可互换……5月31日,现代快报记者从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从今年6月1日起,江苏省在全省范围内实施10项交管“放管服”改革新措施,包括5类业务“异地通办”、5项服务“便捷快办”。
实行5类业务“异地通办”
推行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
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港澳台居民可以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
实行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
对申请人初次申领、增驾小型汽车驾驶证期间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因工作、学习、生活等需要,居住地发生变更的,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申请变更一次考试地,继续参加剩余科目考试。
试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
对在江苏省省内异地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对跨省异地申领的,在办理现所在省任一地居住证后,也可直接在全省范围内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
扩大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试点。
包括江苏省南京、无锡、徐州、苏州、南通、淮安、盐城、泰州、宿迁9个市在内,全国共计120个城市实行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工作。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并办理,变“迁出、迁入地两次验车”为“迁入地一次验车”。
实行摩托车全国通检和6年免检。
一是申请人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直接检验摩托车,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异地检验委托手续。二是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免予到检验机构检验,需要定期检验时,机动车所有人可以直接到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检验标志。
实行5项服务“便捷快办”
简化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
当事人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时,对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作为抵押权人的,不需要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改为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抵押合同可以使用电子印章。推行在银行、汽车金融公司等机构设立交通管理服务站,方便群众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等。
扩大使用原号牌号码范围。
一是对登记在同一机动车所有人名下的同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可以申请车辆间互换机动车号牌号码,同一机动车一年内可变更一次号牌号码。二是放宽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时限,原车注销、迁出或转移后,保留原号的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两年。对6月1日前,启用原号时限已超过一年、但不足两年的,也适用该措施。
实行机动车销售企业代发临时行驶车号牌。
推进在机动车销售企业设立交通管理服务站,发放临时行驶车号牌,方便群众购车、领取临牌后即可上路行驶。
全面推行车辆购置税信息联网。
实现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时网上核对购置税电子信息,群众不需再向公安交管部门提交纸质购置税完税或免税证明。
推行12123交管语音服务热线。
逐步推广全国统一交管服务电话号码“12123”。目前,江苏省各市已开通“12123”语音服务热线,开展咨询、投诉、建议等服务。
南京今天起,本地机动车最多可绑定4本驾照
记者了解到,南京车管所在上述10项“放管服”新措施实施的基础上,还进一步推出机动车线上解抵押、曝光处理“3个办”等措施。
近期,“南京公安”微信公众号也将扩大违法处理业务权限,同一驾驶人可以备案不超过3辆非本人机动车,同一机动车最多同时被3名非车主以外的驾驶人备案。备案成功后,可处理备案的非本人机动车不记分或发生于备案之后的有记分且仅适用于简易程序的电子监控违法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