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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灵虐待大致可分为这样几类: 一、强迫型。根本不考虑学生(孩子)需要,强迫他们按老师或家长的意志行事,甚至连孩子的申辩、愤怒、反抗权力都被剥夺。这些孩子往往胆小怕事、遇事退缩,缺少独立性,这必将难以适应复杂的社会生活。
二、冷漠型。对孩子需要漠不关心,缺少亲近感和同情心。对他们的过失,不是帮助教育,耐心引导,而是采取冷落态度。这些孩子多苦闷、孤独。
三、贬低型。对孩子的细微进步毫不重视,经常伤害他们的自尊心,贬低他们的学习成绩,然又不放过任何一点过失。致使孩子自悲,缺乏自信心,无主见。
四、抹煞型。在孩子出现失误时,不是从整体上评价他们,帮助其找出原因,鼓励他们克服困难。而是抹煞过去的一切,批评责骂,在孩子受伤的心灵上撒盐,这类孩子常常一蹶不振,看不到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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