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妒嫉是刺伤孩子心理的利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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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8 16:55: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5年8月16日《大河报》报道,河南新乡县的一名5岁男童小明涵,被前院邻居残忍杀害。这名被小明涵亲切叫做李奶奶的凶手,杀人原因竟然是嫉妒他比自己的孙子聪明。
  
  2015年7月8日,小明涵穿着爸爸的拖鞋,拿着根棍子在胡同里玩,李某看到他只有一个人就把他叫到了自己家中,哄骗他玩“看病”游戏。游戏中,李某把小明涵用手掐死,然后用床单裹住,把他塞进了院子花池下的窨井里……事发之后,面对记者的采访,李某后悔不已,她说自己看着小明涵聪明活泼比自己的孙子小两岁还那么能干,就有了嫉妒心,起了杀心。
  因为嫉妒别人家的孩子聪明就剥夺了其生命,这种恶劣的行为必须要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这个新闻也需要引起人们反思。因为这种拿自家孩子与别人对比,心生不满和嫉妒心理的父母普遍存在,我们要警惕这种嫉妒可能对自己的伤害,同时也要反思自己是否存在着这种爱比较的心理。
  
  不要以为这种心理离自己很远,很多时候,当父母点着自己孩子的脑袋数落着别人家的孩子如何比他强好多倍时,这种嫉妒和不满就已经开始对孩子产生心理伤害了。这样的伤害很多时候是对孩子自尊的伤害,让他产生一种无价值感,同时会让孩子做事或学习的动机扭曲为一种竞争需要,即一种“我做的一切就是为了超过你”的心理。
  这种心理表面上能激发孩子的奋起竞争精神,实际上却隐藏着巨大的心理隐患,特别是孩子觉得胜利无望时往往自暴自弃或做出过激行为。2013年广西南丹县一名未满13岁的少女,尚在就读小学六年级,因不满同班同学比自己长得漂亮,遂怀恨在心,将其约至自家杀害,并砍断头颅、手臂装入袋中。事后广西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被告人父母赔偿原告各项费用10.8万元。
  
  很多父母认为当今社会竞争激烈,需要让孩子拥有一些危机感和竞争意识是一种必然,但如果父母把握不好教育的尺度就会事与愿违。嫉妒是几乎每个人都存在的一种基本情绪,它是一种由羞愧、愤怒、怨恨等组成的复杂的情绪状态,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也能促进人产生进取心,但如果父母教育不当,就能使这种负面情绪无限膨胀。比如很多父母只教育孩子事事都要争第一,却没有引导孩子看清自己的优点与不足,忽视对别人优点的认可和接纳,他们很难接受自己与他人的差距,让自己陷入痛苦的情绪中。
  如何避免孩子过度的嫉妒心理,父母可以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参考以下几点:
  一、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注意尊重孩子,保护孩子自尊和价值感。自尊和价值感是孩子积极面对生活,坦然面对差距和困难的支撑力量,父母在教育他们时,避免只盯着孩子缺点,更不要攻击孩子的人格,比如你真笨!你比着别人怎么差这么多?等话语就是对孩子的一种否定,一个缺乏价值感和自尊容易受伤的孩子,往往容易激起嫉妒之心。
  二、父母对孩子的鼓励和批评要合理有度。孩子的自我接纳和合理的自我认知,可以让他们在现实生活中遇到挫折时,理性控制自己的情绪。这就需要父母在平时教育孩子时,给予积极而理性的评价,这有利于他们对自己的正确评价。例如父母在表扬孩子时要具体到细节并多归结于他的努力,“你这么快就把这道题做出来了,看来你这节课学得很扎实。”就比“哎呀,你真聪明!”更能激励孩子。同样,批评孩子时也要就事论事,避免攻击其人格,父母应该用“因为你的粗心大意,这道题做错了。”而不要“你怎么这么笨”来批评孩子。
  
  三、让孩子多与自己比较,发现每一个进步。虽然孩子的成长需要榜样的力量,有一个参照的目标,但在努力做事的过程中,父母还应该引导孩子多与自己做比较。孩子的信心来源于自己于不断的进步和成就感,特别是父母不要经常拿孩子身边熟悉或邻近的伙伴的人做比较,这往往更能刺痛他们的自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势与不足,很多时候用别人的长处来羞辱孩子的短处,往往让孩子妒火燃烧却又无力改变现状,从而自卑痛苦。
  总之,教育孩子的过程中,父母需要避免为了激发孩子的竞争意识而采取过度伤害孩子自尊的事情,否则这种心理伤害可能会伴随孩子一生,甚至到成年之后依然是一种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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