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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下午,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和扰乱单位秩序违法嫌疑人宗某被盐城大丰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2日的处罚,违法人员宗某被送盐城市拘留所执行。
原来8月20日下午二时左右,盐城市大丰区阜丰小区有群众报警,说有一位女子爬到楼上准备跳楼自杀,大丰区城北派出所和消防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事发现场,进行救援,在现场这位女子坐在二楼的屋顶上,万一该女子不注意就可能有滑下去的危险, 随时都有可能坠落的可能。
这名扬言要自杀女子姓宗,宗某的邻居在家装修,宗某嫌邻居家装修噪声影响与邻居发生矛盾,后爬上楼顶要挟邻居停止装修,后经警方劝说了二个多小时同意下来,双方到派出所处理,宗某在派出所里提出无理要求遭到拒绝后在派出所大门口哭闹,无理取闹,不听民警劝解,其看到自己的要求仍得不到满足,她走到派出所值班室后窗处从窗户爬上落水管,扬言要自杀,民警只好联系消防队到现场救援,同时安排椅子、梯子等工具进行先期处置救援。
这期间宗的行为影响了派出所正常的值班秩序,后宗某经民警劝解从落水管上自行下来,民警以其涉嫌扰乱单位秩序将其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询问调查。大丰区公安局经过调查取证,快速查处此案,对违法人员宗某进行了处罚,让违法人员承担了违法的成本,23日晚上,宗某被送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2日的处罚,当日执行,而宗某为自己的行为付出的代价后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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