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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话题] 有权对公民财产具有查询、冻结或者扣划存款权力的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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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8 20:29: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涉及条文序号和具体内容有修订的,请以新修订的内容为准

有权查询、冻结、扣划单位、个人存款的执法机关一览表

单位名称查询冻结扣划


单位个人单位个人单位个人
人民法院、税务机关、海关、人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走私犯罪侦查机关、监察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证券监管管理机关

注:本表所列机关是《金融机构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发布之日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具有查询、冻结或者扣划存款权力的机关。规定发布实施之后,法律、行政法规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布《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银发[2002]第1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国家邮政储汇局、总行直接监管的财务公司:

为规范金融机构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和扣划单位、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行为,现发布《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请各金融机构遵照执行。请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将本通知翻印发至辖内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财务公司。

中国人民银行

二○○二年一月十五日

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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