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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曝光] 盐城公安局及政务服务窗口均拒收行政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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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将军(正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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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1 13:03:03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龙庆王爷 于 2016-10-11 13:10 编辑

                              盐城公安局及政务服务窗口均拒收行政复议申请


        2016年10月9日下午,亲属孙某向盐城市公安局城南新区分局提交两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城南新区公安分局的办公室主任蔡某明确受理该两份申请,但拒绝开具登记回执。其不肯开具的理由是认为政府机关接收群众的信息公开申请材料,依法依规没有开具登记回执或者收件回执的法定义务或工作职责。孙某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侵害了其程序性的权利,增加了证明该机关法定答复期限起算点的难度。
        孙某遂于10月11日上午8点40左右来到盐城市人民政府大楼西侧的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的市公安局服务窗口。我代孙某询问哪个人员负责接收行政复议材料。由从向西大概三四个位置的光景,柜台内一位坐东面西的男性告诉我,盐城市公安局在政务服务大厅中没听说有人负责接收行政复议申请材料的窗口。我说:“如果无人负责接收行政复议申请,那么,群众在这里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人接收吗?”该男同志表示也没有听说过。我说:“不至于吧,盐城市物价局窗口,我就提交过信息公开申请;即使盐城市人民政府在政务服务中心八楼也配备有接受群众行政复议申请材料的工作人员,你们市公安局怎么偏偏在信息公开申请及行政复议申请方面,就不设置同类的窗口,方便群众办事呢?”
        该男同志热情地帮我联系,一个不行再联系下一个,他可能考虑不能准确表达我申请的内容,通话过程中让我接过他的手机。电话里的那方对我说:“你所称的对城南新区公安分局拒开回执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该事项不属于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我说:“市公安局不能因为是国家暴力机关,就蛮不讲理吧?纵使依法属于不予受理范围,你们也应该先收下,在审查后向孙某送达不予受理通知书。孙某若不服,还可提起行政诉讼呢?你如何能直接口头告知不属受理范围就推卸掉?举个简单的例子,你见过人民法院说某个案子依法不应受理,于是不能接受起诉材料的吗?”
       那个估计是市公安局法制办的领导立刻瘪了,他说:“你将材料送到平安路上的市公安局来。”我说:“能告诉你的联系电话,或者分工负责接收行政复议申请材料的人员的联系方式吗?”他说:“你到市公安局门口再联系。”挂断电话后,下楼过程中我致电盐城市民热线12345投诉:“盐城市公安局政务服务窗口不提供行政复议申请材料,包括信息公开申请材料的接受服务,这明显是踢皮球。这里既然是市公安局的窗口,对外就代表了市公安局。在该二层大厅内即应设置有对所有柜面进行综合管理,对与市公安机关工作职责有关的事项进行处理分流的机构与人员。花纳税人的钱建设这个窗口,遇到具体事项却还是将办事人踢到市公安局的法人住所,这不是胡闹吗?”接线人员表示将联系处理。
       我对孙某说:“刚才那位男同志的服务态度不错,他尽力了。市民热线处理需要时间,政务大厅让我们去平安路9号的市公安局,咱们这就过去。”大概9:40左右,我俩来到平安路9号的门卫室。值勤人员一听申请行政复议,哦了一声,仿佛预晓我们会来一样,联系分机号2078,一会搁下电话告诉我与孙某:“对不起,法制办的人都开会了,没人接电话。你这材料交不了。”我奇怪了:“既然没人接电话,你怎么知道法制办的人都开会了。既然知道法制办的人都开会了,你拨法制办的电话做样子给我看,又何必!”
        我当场致电12345继续新的投诉:“此前不久,我电话投诉盐城市公安局设置在盐城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无人负责接受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他们让孙某到平安路9号的市公安局提交。但是,我与孙某现在就在市公安局,该局门卫室告知,法制办今天开会,无人接待。按照这个逻辑,市公安局今天对于群众申请行政复议一概不予接待了,纵使开会也应留下值守人员或者联系方式,不能让群众跑空门,给群众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不良印象。”
       接线的男同志说:“关于你投诉盐城市公安局无人接受行政复议申请材料的事情,我们正在处理,请你耐心等待。”挂断电话,我对孙某说:“撤!市公安局设置障碍不肯收,那么我们就花十块钱快递给它。不能过分依赖12345处理投诉的结果,而耽搁行政复议申请材料的提交。”

                                                                                                                                 二O一六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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