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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查处一起公车私用问题
“身为党员干部,使用公车接送上下班、自行驾驶公车,违反上级和本单位公务用车规定,且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已构成违规使用公车错误……”2016年5月26日,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环境卫生管理处考核科科长蒋娟面对区纪委同志给出的违纪事实材料时,她为自己淡漠纪律规矩,把单位公车管理规定不当回事的做法后悔不已。
今年以来,大丰区开展“作风提升年”活动,紧盯基层村镇站所和区直部门二级管理单位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问题。在专项行动中,坚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抓作风问题线索来源。蒋娟公车私用问题的线索,就来自于群众举报。3月底,该区纪委接到群众来信,举报蒋娟公车私用,并经常将车子停在其居住的小区。区纪委立即要求区城管局纪委迅速调查。
“那天驾驶员请假,环卫考核巡查工作又不能不做,所以我就自己开车巡查,车辆就在我住的小区停放了一段时间,我并没有私用。”在了解情况时,蒋娟觉得有些委屈。
“你说环境巡查工作每天都必须做,这是事实,但局里对出现驾驶员请假的特殊情况有没有规定的处理办法?车辆停放地点局里有没有明确规定?”调查人员针锋相对,同时出示该单位公车使用管理制度。面对单位的规定和自己的违纪行为,蒋娟低下了头。
经查,环卫处一辆喷涂有“环卫巡查”字样的公车,因去作业区巡查时经过蒋娟居住的小区,每日早上8时去接她上班,下班后又将其送回住处。在司机请假时,该车便由蒋娟自行驾驶,她就将车停在小区楼下。
今年6月,因违反公务用车使用规定,用公车接送上下班、自行驾驶公车并违规停放等,蒋娟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区环卫处主任、党总支副书记被提醒谈话。
事后,蒋娟向组织上作出了深刻检查:“这样的事情发生在我身上,这反映了我思想麻痹大意,底线红线意识不强,与我平时不注重学习,没有将纪律规矩刻印在心上有直接关系。今后我将加强学习,严格要求自己,组织上明令禁止的事情坚决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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