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命终止前,你会用哪种方式与这个世界告别?绝大多数人也许会选择默默离去,但还有一些人愿意奉献出自己的遗体或器官,以此来“延续生命”。如果要问多少人愿意登记并无偿捐献遗体?昨天市红十字会给出的答案是172人。 1 18位捐献者实现愿望 提到遗体捐献,许多人印象最深的是2013年11月,身患脑瘤去世的射阳县6岁女童小月庭。在其遗憾离世后,父母替她实现了以另一种方式活在这个世界上——将她的肝肾移植到3名重症患者身上。 小月庭捐献的事情一经报道,很快引发媒体和社会的广泛关注,不少市民甚至因此向有关部门咨询并办理志愿捐献遗体登记手续,“目前,全市已有172位市民办理了志愿捐献遗体(器官)手续,有18人实现了捐献愿望,其中13名捐献的是器官,5名捐献的遗体。”市红十字会赈济救护部部长廖建华说。 “不过,有些市民对捐献遗体存在误解,比如有人会问是否可以活体捐器官,这当然不行。”廖建华表示,“按照规定,必须在临床死亡以后才可以使用,况且能否使用,还需要经市卫计委专家组评判。如果年龄过大,其器官可能没有实际移植价值。” 据了解,遗体(器官)捐献是指当一个人被诊断脑死亡,并且只能靠呼吸机和药物维持生命体征时,基于个人生前的意愿或家属的同意,以无偿捐赠的方式,将自己的器官捐赠给濒临死亡的病人,或者捐赠给医学院校,用于医学教学。 2 捐献最大顾虑来自亲属 近年来,尽管人们的思想观念在不断转变,但由于受“入土为安”等传统观念的影响,许多志愿者最终并未能如愿以偿,其阻力主要来自于亲属。说到这,不能不提到江苏悦达摩比斯贸易有限公司的员工丁国华。 现年47岁的丁国华,老家住盐城高新区盐渎街道。前段时间,他从电视上看到相关报道后,萌生了无偿捐献遗体的想法。“人去世之后,感觉传统风俗里有一系列的麻烦事会给亲人产生负担。所以,我想从自身做起,带头把遗体捐出去。”丁国华说。 上周,丁国华专门就此进行了咨询,不过之后便再无回音。“是不是家属不同意?”记者问。“这是我的决定,他们不能干涉……”丁国华说。 事实果真如此吗?“捐献者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红十字会,或者是有资质接收的申请机构提出申请。之后,必须要征得直系亲属的同意,并落实具体的执行人。”作为新盐城公益慈善版块版主的我接受电视台和报社记者专访时候说,“这是因为将来具体实施的时候,需要执行人与相关接收单位进行联系。” 事实上,人的遗体无论是遭遇疾病或者意外,导致自己生命的终结,其遗体都可以用于医学科研和医学教学使用,不存在什么困难。但问题关键在于,这些有捐献意愿的公民要事先指定遗体捐献的具体执行人或者执行单位。 也就是说,只有具备了这些条件,不管时间长短都可以联系到具体的管理部门和接受单位,从而实现自己的捐献意愿。 3 建议为捐献者建纪念馆 众所周知,人体器官来源不足已成为制约人体器官移植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此前记者采访了解到,在盐城光需要换肾的尿毒症患者就有300人左右。而从遗体上摘除后,只能保存6至12小时的眼角膜,更是稀缺。 “目前,肝肾、眼角膜捐献资源都十分稀缺。”身为省委理论研究委员和盐都区政协常委,我近年来一直在关注遗体捐献事业。去年“两会”期间,我曾就此撰写过提案,建议政府为遗体捐献者建纪念陵园。因为目前南京、苏州等地已建立遗体捐献者纪念馆,镇江则开通了遗体器官捐献者网上纪念馆,徐州、连云港等地也在着手做这件事,盐城不应该落后。 我认为,开展遗体捐献事业其实是倡导移风易俗、尊重生命的新风尚。而通过纪念遗体捐献者,可以呼吁社会更多的有识之士加入到遗体捐献的志愿者队伍中去,延续大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