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龙庆王爷 于 2017-8-15 12:21 编辑
盐都区法院辅绍贵声明对执行裁定不予判后答疑
2017年8月14日下午16:15左右,执行异议申请人刘某收到了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寄来的〔2017〕苏0903执异79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称:“本院查明,上述判决书(指〔2015〕都民初字第02441号民事判决书)生效后,唐某、刘某未自觉履行,殷某申请对唐某、刘某强制执行。……”“从调取本院〔2017〕苏0903执337号执行案卷的事实来看,本院在向刘某作出执行裁定前,已按刘某的法定住所地向其邮寄了执行通知书,邮政部门因无人签收无法送达而退回本院。”文本作出了不利于刘某的执行裁定。
刘某对此裁定不服,她认为盐都区人民法院所称的查明该判决生效无事实及法律依据,而且未对认定生效提供任何证据支持及法律释明。即该裁定书中未对被申请人殷某提供的证明〔2015〕都民初字第0241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生效的相关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或者关联性作出任何采信的说明,更未对刘德霞对于法院出示的部分证据原件及对殷某出示的证据材料的辩论意见,作出采信或不予采信的任何说明。蛮不讲理的不由分说,直接以本院查明“上述判决生效后”如何如何。刘某及其代理人在联合签名的《辅绍贵对〔2017〕苏0903执异79号执行裁定给予判后书面答疑的申请》中请求辅庭长答疑第一组问题:“1、你所称的02441号判决生效,是采信了什么证据认定该判决已向被告刘某送达?2、该送达属于法释[2004]13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第九条中的第几款情形?3、2441号判决寄给刘某时所投寄的地址是在李某享有代理权期间所提供,还是在不依据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的情况下,直接寄给李某?”
刘某对于该执异79号裁定中法院方辩称在查封刘某位于盐城市区华夏路2号的房产前,业已向刘某的住所地邮寄了执行通知,刘某更是感觉莫名其妙。刘某认为盐都区法院的本院认为纯粹空穴来风,在〔2017〕苏0903执异79号执行异议审查过程中,无论案件双方及法院方均未在法庭上出示过该院向刘某寄送执行通知的任何证据,该裁定书曾经未说明何时向刘某投寄,何时退回、退回的原因是什么?即,盐都区人民法院认定案件事实,完全是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即可任性作出认定。刘某及其代理人沈某因此要求辅绍贵答疑第二组问题:”1、邮寄执行通知的详单编号;2、该执行通知何时寄出,何时退回邮政公司揽投部?3、盐都区人民法院委托的邮政专递公司在几天内退回了贵院?4自交寄时起,在五天内邮政公司投递了几次退回贵院?” 2017年8月15日上午8:35分左右,沈某致电0515-88582683联系上辅绍贵:“辅庭长,你好!我现在立案大厅内,麻烦你过来签收一下我与刘某联合签名的对执异79号裁定的判后答疑申请。同时刘某需要复制执异79号的开庭笔录、以及你院王华主持的法庭调查笔录等材料,迫切需要这些材料的原因是,刘某申请复议需要根据庭审情况组织用词。”辅庭长道:“刘某既然计划申请复议,怎么可以同时申请判后答疑?判后答疑,是对判决进行答疑,但本案作出的是执行裁定,不适用我院判后答疑的规定。” 我当即反驳:“最高人民法院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不敢推广和普及判后答疑制度,所以在网络上仅能找到判后答疑的说法,找不到最高人民法院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判后答疑方面的工作规范。但是,判后答疑的‘判’,毫无疑问是指裁判;裁判包括裁定和判决。我是看到你院在网络上不适当地吹嘘判后答疑工作中承办法官、庭长、院长的三级答疑的所谓经验,才找你这个民二庭庭长体验贵院的判后答疑工作质量的。如果你再坚持你院从不存在对执行裁定的判后答疑的工作要求,那么,我就将真相告知大众。同时要求你提供盐都区人民法院对外宣传的判后答疑的范围限于判决,不包括裁定的规范性文件上的依据。你辅绍贵提供不出来,我就没有理由不怀疑,你这个庭长刚上任,就华而不实、信口开河。” 我进一步对辅庭长说:“你说如果对执行裁定申请复议,就不能同时申请判后答疑,对于你的这个说法,肯定不是盐都区人民法院的规范性要求,如果有,麻烦你提供你院落实判后答疑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你若拒绝提供,说明你们法官严禁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挑战法官明显存疑的言论。没有群众的监督,哪来的司法进步?再说,今天我是来提交判后答疑申请的,申请复议只是未来的一个计划,难不成你盐都区人民法院对于判后答疑工作,还存在一个前置性条件,即当事人必须书面承诺——申请判后答疑后,不得对请求答疑的裁判表示不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或者仅在超过申请复议的期限,查明当事人并未申请复议时,才可以接受判后答疑申请?” 辅法官说:“你坚持要交判后答疑申请的话,请向立案庭负责接收转材料的窗口交付。”立案庭负责收材料的女同志感觉为难,让我直接交给辅绍贵,我说辅庭长让交给你的。她让我致电辅绍贵,但辅庭长不接电话了。柜台外的人劝我:“估计辅庭长开庭了,你直接到审判庭找他。”我说:“他不肯当面接受,我就没必要再强迫他。你这窗口有代转材料的法定职责,我就问一句,你收还是不收?不收,那么就请将这窗口上的‘当事人诉讼材料收转’的服务标语撕掉,省得让群众看了来气。” 女同志于是进入立案庭的办公室,请求相关领导后,收下我与刘某签名的上述《给予判后书面答疑的申请》,并向我开具了《材料收据》。
二O一七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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