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星期六,丁丁回老家一趟,听到大家都在议论一件前几天发生的一件咄咄怪事。原来,村里的刘少华(化名),前妻李艳(化名)在回娘家之后,与别的男人好上了,在拿了全家全部的存款10万元之后坚决要与老公离婚,当时孩子才5岁,在与老公办理完离婚后续后,李艳当天就离开了家,孩子就在旁边看到没看一眼。没有想到,3年之后,李艳竟然回到了前夫家,而且赖在家里不走,理由竟然是这是她孩子的家,她当然有理由居住。原来,李艳和那个男人在一起之后,那个男人也没有和她结婚,在花完她的十万元之后,那个男人就赶他出来了,她只好回到娘家,没有想到父母不要她进家门,成家的弟弟也不理她,无奈,她只好又回到前夫家,前夫刘少华也不让她进家门,她竟然耍泼,说这是她孩子家,她有理由住在孩子的家里,硬冲进了家里,几天了,就住在前夫家里不动,她还依然把前夫家当作自己家。而在去年,刘少华谈了一个女朋友,正准备今年结婚,这下家里可热闹了,刘少华的女朋友带领家人要赶李艳,而且刘少华的家人同样要赶李艳,但李艳就抱着8岁的孩子不放手。后来,村里领导出面调解,但李艳总以这是她孩子的家,她有权居住,死活不肯离开。村里也拿她没有办法,最后以这是家务事为由,调解宣告失败。现在,刘少华没有办法,住进了女朋友的家,李艳一个人住在了前夫的家。 刘少华我是认识的,他在我的印象中其实是个很不错的男人,今年33岁,当年高考其实是考上了一个二本大学,但家里穷,父亲由于出了场车祸,身体一直不好,母亲虽然勤劳,但在农村也只能守着几母田土,挣不了几块钱,所以,刘少华最终没有去读大学,他当时拿着高校录取通知书一个人大哭了一场,然后一把火烧了通知书。当时才18岁的他,扛起了家庭重担,他没有外出打工,而是逐年搜集村里的抛荒田土,搞多种经营,如在冬季种白菜卖到广东,在夏季大面积的种植水稻、棉花,而且还种植各种蔬菜,平常在大家闲着的时候,他贩卖棉花、稻谷、油菜,后来购买了耕种机、收割机等农机用具,靠这些农村用具每年收入也不少,几年下来,刘少华在村里很有名气了,曾经的砖瓦房早就盖成了三层小洋楼,建了一个很大的冻库,买了一辆货车,而且在家里开了一个小卖部,父母就在家里经营小卖部,他就在外搞收购、农田之事。如此优秀的小伙子,自然就成了许多农村姑娘羡慕的对象,在23岁那年,在别人的介绍下,刘少华认识了邻县的李艳,李艳长得很不错,无论相貌还是身材,在当地那都很少有人比,刘少华很喜欢,第二年就结婚了,然后生下了他们的孩子,一家人过得很幸福,在大家的眼中,他们一家那是幸福的一家,丁丁每次回老家,总听到老家的人对他是啧啧称赞。 正当我的脑海中浮现刘少华当年的情景时,刘少华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他是听到我回来了马上来找我的,他告诉丁丁,在孩子五岁那年,李艳回娘家一趟,遇到了她曾经的初中同学,听说他在外面很成功,听他说在省城办了一个公司,生意大得很,而且当年这初中同学追求过她,没有想到,李艳竟然就在嫁家的几天和初中同学好上了。回来之后,李艳竟然回家拿了家里全部十万元的存款,要和他离婚,当时,刘少华瞢了,在和李艳争辩的过程中,他才知道事情的原委,事已至此,刘少华同意了离婚。当时,他抱着孩子一起去乡民政所和李艳办理离婚手续,在离婚证拿到的时候,李艳头也不回的就离开了他们,孩子在他怀里大哭叫妈妈,李艳也没有回头看一眼。 没有想到,半个月前的一个傍晚,李少华正和父母、孩子一起吃晚饭,李艳竟然突然闯进了家里,喊了我父母,看到我们在吃饭,就一个人去盛饭吃,一下子将盆里的饭吃了个见底。然后,她对大家说以后她就回来了。刘少华问她怎么回事,她突然大哭了起来,说那男人是个骗子,根本就没有办什么公司,只是为了骗她的钱,把她的钱花完之后就赶她走,她回到父母家,父母不但不同情她,还要她滚,弟弟一家更是将她赶出门,她走投无路,只好回到这里。李少华当然不肯,也愤怒了,说我这里不是你的菜园门,想进就进,想出就出,叫李艳滚,还告诉李艳,他马上就要结婚了,叫她别骚扰他。李艳竟然说这是她孩子家,她有权居住,然后不管三七二十一,就进房间睡下了。后来,刘少华的女朋友知道了,带着家人赶她走,她就是不理,村里领导也来了,她就一句“这是我孩子家,我有权居住”,然后,睡她的觉,村里领导也没有办法,说这是家事,也不好干涉。刘少华第二天去她娘家叫他们把李艳接回去,她娘家人一句话,他们不管,他们丢不起这人,随便刘少华怎么办,打死了不要他负责。刘少华没有办法,只好带着父母、孩子住进了女朋友的家,一直住到现在。 刘少华说他现在没有办法,不知道怎么办,问丁丁有什么好办法没有?丁丁也是头一回听到有这样的事,虽然无论是从道德、情理还是从法律角度刘少华都有理由将李艳赶出去,但她现在不出去还真没有办法。丁丁把这件事写出来,不知道广大网友对此事有何见解?有什么办法让李艳离开前夫家,恢复他家平静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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