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企业名称:盐城大丰草堰水泥制造有限公司。
2、举报情况:刘书奇、金中、赵顺、王小坤、练齐等盐城市拆除水泥落后产能企业负责人等8人联名举报盐城市大丰区草堰水泥制造有限公司瞒天过海伪造资料上报获得60万吨水泥粉磨符合要求建成项目,上述问题不在我局调查处理职能范围之内。针对举报人反映的质疑该公司年产60万吨水泥粉磨项目环境评估、排污许可等材料弄虚作假的问题,我局公示如下:
经查,举报人反映的盐城大丰草堰水泥制造有限公司位于大丰区草堰镇草堰村一组,法人代表李彬。该公司成立于2003年,是原“大丰市真龙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经(2003)大民破字第4-3号裁定破产重组的独资民营企业。根据盐城市政府实施水泥行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的方案,该公司于2012年10月将两台2.4×8.5米水泥粉磨生产线拆除,2012年12月拆除项目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现场验收。2012年,该公司投资建设了年产60万吨3.5米×13.5米水泥粉磨项目并于2012年11月8日投产,该生产项目未经环评审批,2014年年底停产至今。我局于2015年7月8日下发《大丰市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大环监责改【2015】004号),责令该公司年产60万吨3.5米×13.5米水泥粉磨项目在未取得相关环保手续前不得恢复生产。后经我局现场监察人员多次检查,均未发现该公司年产60万吨3.5米×13.5米水泥粉磨项目生产,一直处于停产状态。
特此公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