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喵大爷 于 2015-7-2 15:08 编辑
房屋初始登记办理程序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目的:为了规范房屋登记行为,维护房地产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盐都区范围内(不含新丰、跃南两社区)房屋初始登记。
2 法律依据
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
3 申办材料
3.1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3.2身份证明及共有权人关系证明复印件1份
3.3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文件原件1份
3.4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1份
3.5房屋竣工验收证明(个人自建房屋除外)原件1份
3.6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原件1份、现场查看表原件1份 纸质材料 附件上传
3.7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初始登记另提交:公告手续原件1份、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村民房屋)原件1份、村民会议同意或者村民会议授权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房屋)原件1份
8其他必要材料
4 办理程序
4.1 流程图
4.2 程序
4.2.1.房屋所有人向窗口提出申请。
4.2.2.窗口初审申报材料,经初审合格的受理并将申报材料移交审核环节。
4.2.3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审核后,转审批环节。
4.2.4 审批合格后缮证,会计依据服务事项收费,发证。
5 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不含现场勘察),经批准可延长10日。
6 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
6.1收费标准
6.1.1登记费:住宅:80元/件;农民利用宅基地建设的住房不收取登记费,只收取证书工本费;经济适用住房的登记费减半收取。非住宅:550元/件。
6.1.2工本费:10元/本,超出1本证书收取。
6.2收费依据
苏价服[2008]167号 苏价服[2008]308号
申请的更正登记办理程序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目的:为了规范房屋登记行为,维护房地产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盐都区范围内(不含新丰、跃南两社区)房屋更正登记。
2 法律依据
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
3 申办材料
3.1房屋更正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3.2权利人申请更正登记: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房屋所有权证或者房屋他项权证原件1份、证明登记错误的材料原件1份;
3.3配偶之间权利人的更正登记:身份证明及婚姻关系证明复印件1份、房屋所有权证及房屋共有权证书原件1份、当事人现场签署的声明或者约定原件1份;
3.4利害关系人申请更正登记: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房屋所有权证原件1份、证明登记错误的材料原件1份、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同意更正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3.5其他必要材料
4 办理程序
4.1 流程图
4.2 程序
4.2.1.房屋所有人向窗口提出申请。
4.2.2.窗口初审申报材料,经初审合格的受理并将申报材料移交审核环节。
4.2.3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审核后,转审批环节。
4.2.4 审批合格后缮证,会计依据服务事项收费,发证。
5 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不含现场勘察),经批准可延长10日。
6 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
6.1收费标准
登记费: 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因登记机关错误造成的更正登记不收取登记费。
6.2收费依据
苏价服[2008]167号 苏价服[2008]308号
房屋变更登记办理程序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目的:为了规范房屋登记行为,维护房地产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盐都区范围内(不含新丰、跃南两社区)房屋变更登记。
2 法律依据
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
3 申办材料
3.1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3.2身份证明及共有人关系证明复印件1份;
3.3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原件1份;
3.4姓名、名称或者房屋坐落变更的另提交:公安、工商、民政等部门出具的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房屋坐落变更的证明文件原件1份;
3.5房屋面积发生增减变更的另提交:规划部门批准文件原件1份、房屋测绘报告原件1份和房屋已竣工的证明(个人自建除外)原件1份
3.6同一产权人房屋分割或合并的另提交:房屋测绘报告原件1份、发生分割或者合并事实的证明文件原件1份;
3.7土地性质发生变化的另提交:房屋测绘报告原件1份、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1份;
3.8房屋共有关系发生变化的另提交:房屋等额按份共有转为共同共有,或者共同共有转为等额按份共有的协议原件1份;
3.9其他必要材料
4 办理程序
4.1 流程图
4.2 程序
4.2.1.申请人向窗口提出申请。
4.2.2.窗口初审申报材料,经初审合格的受理并将申报材料移交审核环节。
4.2.3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审核后,转审批环节。
4.2.4 审批合格后缮证,会计依据服务事项收费,发证。
5 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不含建管所初审和公告时间,批量除外)。
6 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
6.1收费标准
6.1.1登记费: 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农民利用宅基地建设的住房不收取变更登记费,只收取证书工本费; 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房屋坐落变更的登记减半收取。
6.1.2工本费:10元/本,超出1本证书收取。
6.2收费依据
苏价服[2008]167号 苏价服[2008]308号
商品房预售许可办理程序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目的:为了规范房屋登记行为,维护房地产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盐都区范围内(不含新丰、跃南两社区)房屋变更登记。
2 法律依据
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3 申办材料
3.1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下载统一格式原件A3纸)
3.2授权委托书(下载统一格式原件A4纸)
3.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A4纸)、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A4纸)
3.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验原件留复印件A4纸)、土地抵押银行同意申报预售的函(原件A4纸)、土地出让合同(首报提供,验原件留复印件A4纸)
3.5市或区(县)规划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验原件留复印件A4纸)、规划总平面图(首报提供,规划部门确认原图。如遇规划调整再提供相应材料)
3.6市或区(县)建设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验原件留复印件A4纸)、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部分,验原件留复印件A4纸)
3.7资金投入证明(原件A4纸)
3.8商品房预售方案(原件A4纸)
3.8.1民政局地名办关于项目名称批复(验原件留复印件A4纸)
3.8.2预售房款监管合同(原件A4纸)
3.8.3建设工程白蚁预防合同(原件或验原件留复印件A3纸)
3.8.4测绘成果(原件A4纸)
3.8.5相关房价材料(经济适用住房、中低价商品房项目提交相关销售价格的批准文件。原件或验原件留复印件A3纸)
3.8.6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备案证明(原件或复印件A4纸)、物业管理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A4纸)
3.8.7公建配套及物业管理承诺书。(原件A4纸)
3.8.8人防批复、业主共用车位和业主专用车库示意图(验原件留复印件A4纸)
3.8.9装饰装修标准。(原件A4纸)
4 办理程序
4.1 流程图
4.2 程序
4.2.1.申请人向窗口提出申请。
4.2.2.窗口初审申报材料,经初审合格后进行现场勘查。
4.2.3 现场勘查后,转审批环节。
4.2.4 审批合格后核发许可证。
5 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不含现场勘查时间)。
6 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
不收费
存量房屋转移登记办理程序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目的:为了规范房屋登记行为,维护房地产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盐都区范围内(不含新丰、跃南两社区)房屋初始登记。
2 法律依据
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
3 申办材料
3.1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3.2身份证明及共有权人关系证明复印件1份;
3.3房屋所有权证及房屋共有权证原件1份;
3.4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1份;
3.5完税凭证(含契税、地税)原件1份;
3.6房屋测绘报告或房屋平面图原件1份;
3.7一般存量房:房屋转让合同原件1份、销售发票原件1份;房改房:公有住房出售合同原件1份、专用票据原件1份、出售审批表原件1份;房屋互换:房屋互换合同原件1份;房屋赠与:经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赠与书、受赠书原件1份;房屋继承和遗赠:继承权公证书或遗嘱公证书、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1份;夫妻房屋权属转移:夫妻房屋转让合同或权属约定证明文件原件1份;房屋出资入股:作价出资或作为合作条件的合同原件1份;企业分立合并:企业分立或合并证明文件原件1份;企业改制:资产转让协议原件1份、改制管理部门批文原件1份;法院强制转移:法院调解书/裁定书/已生效判决书和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1份;房屋拍卖:拍卖委托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原件1份;政策性住房上市:房屋转让合同、上市审批文件或规定原件1份;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转让:房屋转让合同原件1份、受让人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及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村民房屋转让)原件1份、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房屋转让)原件1份;
3.8其他必要材料
4 办理程序
4.1 流程图
4.2 程序
4.2.1.房屋所有人向窗口提出申请。
4.2.2.窗口初审申报材料,经初审合格的受理并将申报材料移交审核环节。
4.2.3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审核后,转审批环节。
4.2.4 审批合格后缮证,会计依据服务事项收费,发证。
5 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不含现场勘察),经批准可延长10日。
6 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
6.1收费标准
6.1.1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经济适用住房的登记费减半收取。 企业由于产权变化发生的房屋登记费减半收取。
6.1.2转让费:住宅6元/ m2 ;非住宅10元/ m2 ;
6.1.3工本费: 10元/本, 超出1本证书的收取。
6.2收费依据
苏价服[2002]62号 苏价服[2008]167号 苏价服[2008]308号
抵押登记办理程序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目的:房屋设定抵押。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盐都区范围内(不含新丰、跃南两社区)房屋初始登记。
2 法律依据
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
3 申办材料
3.1身份证明及共有权人关系证明复印件1份;
3.2设立登记:房屋抵押权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房屋所有权证原件1份和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1份、主债权合同(或最高额抵押对应的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的合同)原件1份、抵押合同(或最高额抵押合同)原件1份、有权处置房屋的部门或者权利机构同意抵押的文件 (单位房产抵押)原件1份;
3.3转移登记:房屋抵押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房屋他项权证原件1份、证明房屋他项权利转让的文件原件1份、担保的债权尚未确定文件(最高额抵押权转移)原件1份;
3.4变更登记:房屋抵押权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房屋他项权证原件1份、证明房屋他项权利变更的协议原件1份、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文件 (有抵押权顺位的被担保债权的数额变更)原件1份、担保的债权尚未确定的文件(最高额抵押权变更)原件1份;
3.5其他必要材料
4 办理程序
4.1 流程图
4.2 程序
4.2.1.房屋所有人向窗口提出申请。
4.2.2.窗口初审申报材料,经初审合格的受理并将申报材料移交审核环节。
4.2.3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审核后,转审批环节。
4.2.4 审批合格后缮证,会计依据服务事项收费,发证。
5 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批量除外)
6 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
6.1收费标准
6.1.1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6.1.2工本费:10元/本,超出1本证书收取。
6.2收费依据
苏价服[2008]167号 苏价服[2008]308号
换发、补发证或登记证明办理程序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目的:为了规范房屋登记行为,维护房地产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盐都区范围内(不含新丰、跃南两社区)房屋初始登记。
2 法律依据
依据《房屋登记办法》。
3 申办材料
3.1房屋权证换(补)证申请书原件1份;
3.2身份证明及共有权人关系证明复印件1份;
3.3换发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原件1份、村镇证或旧版房产证的合法登记资料复印件1份、其他必要材料;
3.4补发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登载遗失申明的报刊原件1份、村镇证或旧版房产证的合法登记资料复印件1份、其他必要材料
4 办理程序
4.1 流程图
4.2 程序
4.2.1.房屋所有人向窗口提出申请。
4.2.2.窗口初审申报材料,经初审合格的受理并将申报材料移交审核环节。
4.2.3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审核后,转审批环节。
4.2.4 审批合格后缮证,会计依据服务事项收费,发证。
5 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
6 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
6.1收费标准
工本费:10元/本,超出1本证书收取。
6.2收费依据
苏价服[2008]167号 苏价服[2008]308号
白蚁防治办理程序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目的: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等房屋(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的白蚁预防和原有房屋的白蚁检查与灭治。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盐都区范围内(不含新丰、跃南两社区)房屋初始登记。
2 法律依据
依据建设部《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
3 申办材料
3.1白蚁防治缴费凭证复印件1份;
3.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1份;
3.3建设项目说明书、总平面图、平面图、剖(立)面图、装饰样图等复印件1份;
3.4其他必要材料
4 办理程序
4.1 流程图
4.2 程序
4.2.1.行政审批中心房产局窗口领取《白蚁防治合同》,提出申请。
4.2.2.窗口审批申报材料后收取白蚁防治费,签订预防合同。
5 办结时限
签约当即办理
6 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
6.1收费标准
新建房屋白蚁防治费:7层以下(含7层、地下室)2.3元/m2,8层以上(含)0.7元/m2, 白蚁灭治费:普通建筑物4.6元/m2,其他建筑、装饰装修10元/m2,不足5m2按5m2计。
6.2收费依据
苏价工(1996)422号 盐市价发(2002)115号。
新建商品房和政策性住房转移登记办理程序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目的:为了规范房屋登记行为,维护房地产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盐都区范围内(不含新丰、跃南两社区)房屋初始登记。
2 法律依据
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
3 申办材料
3.1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3.2身份证明及共有权人关系证明复印件1份;
3.3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政策性住房相应协议原件1份;
3.4不动产销售发票及完税凭证原件1份;
3.5初始登记证明、维修基金缴交证明原件1份;
3.6房屋平面图原件1份;
3.7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拆迁安置房(中低价位商品房)另提交:准购证(经济适用房)或有关批准文件原件1份;
3.8因原房屋被征收或拆迁申请转移登记的另提交: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和拆迁协议书原件1份;
3.9他必要材料
4 办理程序
4.1 流程图
4.2 程序
4.2.1.房屋所有人向窗口提出申请。
4.2.2.窗口初审申报材料,经初审合格的受理并将申报材料移交审核环节。
4.2.3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审核后,转审批环节。
4.2.4 审批合格后缮证,会计依据服务事项收费,发证。
5 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批量除外)。
6 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
6.1收费标准
6.1.1登记费: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经济适用住房的登记费减半收取。企业由于产权变化发生的房屋登记费减半收取。
6.1.2工本费:10元/本,超出1本证书收取。
6.1.3转让费:住宅6元/ m2,非住宅10元/ m2 转让双方各承担50%;商品住房的标准为3元/m2,由转让
方承担; 经济适用住房的标准为1.5元/m2,由转让方承担; 房改房首次上市,双方各承担1.5元
/m2。企业改制按区有关收费政策执行。
6.2收费依据
苏价服[2002]62 号苏价服[2008]167号 苏价服[2008]308号
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办理程序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目的:在建工程抵押,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盐都区范围内(不含新丰、跃南两社区)房屋初始登记。
2 法律依据
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
3 申办材料
3.1身份证明及共有人关系证明复印件1份;
3.2设定登记:在建工程抵押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1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附件)复印件1份、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商品房项目)复印件1份、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原件1份;
3.3变更或转移登记:抵押权变更登记或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证明原件1份、证明在建工程抵押权发生变更或转移的材料原件1份、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文件 (有抵押权顺位的被担保债权的数额变更)原件1份、担保的债权尚未确定的文件(在建工程最高额抵押权变更)原件1份;
3.4其他必要材料
4 办理程序
4.1 流程图
4.2 程序
4.2.1.房屋所有人向窗口提出申请。
4.2.2.窗口初审申报材料,经初审合格的受理并将申报材料移交审核环节。
4.2.3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审核后,转审批环节。
4.2.4 审批合格后缮证,会计依据服务事项收费,发证。
5 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批量除外)6 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
6.1收费标准
6.1.1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6.1.2工本费:10元/本,超出1本证书收取。
6.2收费依据
苏价服[2008]167号 苏价服[2008]308号
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办理程序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目的:为了规范房屋登记行为,维护房地产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盐都区范围内(不含新丰、跃南两社区)房屋初始登记。
2 法律依据
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
3 申办材料
3.1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申请书
3.2房屋所有权证及房屋共有权证
3.3身份证明
3.4权利灭失的证明材料
3.5现场查看表(因房屋灭失申请注销登记的,因拆迁提供拆迁协议的除外)
3.6其他必要材料
4 办理程序
4.1 流程图
4.2 程序
4.2.1申请;
4.2.2中心窗口受理;
4.2.3审核;
4.2.4记载于登记簿;
4.2.5收费发证;
4.2.6立卷归档
5 办结时限
4个工作日(不含现场勘查时间)。
6 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
不收费
地役权登记办理程序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目的:为了规范房屋登记行为,维护房地产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盐都区范围内(不含新丰、跃南两社区)房屋初始登记。
2 法律依据
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
3 申办材料
3.1房屋地役权登记申请书;
3.2身份证明及共有人关系证明;
3.3设立登记:地役权合同、房屋所有
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
3.4转移及变更登记:房屋他项权证、
证明地役权变更或者转移的文件;
3.5注销登记:债务结清证明、房屋所
有权证及房屋他项权证;
3.6其他必要材料
4 办理程序
4.1 流程图
收费发证
4.2 程序
4.2.1.房屋所有人向窗口提出申请。
4.2.2.窗口初审申报材料,经初审合格的受理并将申报材料移交审核环节。
4.2.3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审核后,转审批环节。
4.2.4 审批合格后缮证,会计依据服务事项收费,发证。
5 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批量除外)
6 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
6.1收费标准
6.1.1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6.1.2工本费:10元/本,超出1本证书收取。
6.2收费依据
苏价服[2008]167号 苏价服[2008]308号
异议登记办理程序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目的:为了规范房屋登记行为,维护房地产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盐都区范围内(不含新丰、跃南两社区)房屋初始登记。
2 法律依据
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
3 申办材料
3.1身份证明;
3.2异议登记的申请:房屋异议登记申请书、利害关系证明、认为登记簿记载错误的证明材料;
3.3异议登记的注销:房屋异议登记注销申请书、有关法律文书等证明材料;
3.4其他必要材料
4 办理程序
4.1 流程图
4.2 程序
4.2.1申请;
4.2.2中心窗口受理;
4.2.3审核;
4.2.4记载于登记簿;
4.2.5收费发证;
4.2.6立卷归档
5 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
6 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
6.1收费标准
6.1.1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异议登记的注销不收费
6.2收费依据
苏价服[2008]167号 苏价服[2008]308号
三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初审办理程序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目的:为了规范房屋登记行为,维护房地产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盐都区范围内(不含新丰、跃南两社区)房屋初始登记。
2 法律依据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3 申办材料
3.1申请资质登记表;
3.2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三级暂定一年不需要);
3.3工商营业执照;
3.4验资报告;
3.5从业人员、职称人员证明材料;
3.6企业信用系统授权证明;
3.7经营场所证明;
3.8公司章程;
3.9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原件;
3.10法人身份证明
4 办理程序
4.1 流程图
4.2 程序
4.2.1申请;
4.2.2中心窗口受理;
4.2.3物管科核查;
4.2.4作出初审意见;
4.2.5送达申请人;
5 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6 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
不收费
房屋安全鉴定办理程序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目的:为了规范房屋登记行为,维护房地产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盐都区范围内(不含新丰、跃南两社区)房屋初始登记。
2 法律依据
依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
3 申办材料
3.1房屋安全鉴定申请表;
3.2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合法证件;
3.3施工图及相关资料;
3.4其他必要材料
4 办理程序
4.1 流程图
4.2 程序
4.2.1.房屋所有人向窗口提出申请。
4.2.2.中心窗口受理;
4.2.3现场查勘鉴定;
4.2.4缴费、领取鉴定报告
5 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不含现场勘察),
6 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
6.1收费标准
6.1.1 500m2以下(含)住宅3.00元/ m2,非住宅4.5元/ m2;
500-2000 m2(含)住宅2.5元/ m2,
非住宅3.7元/ m2;2000-3000 m2(含)住宅2.00元/ m2,
非住宅2.8元/ m2;3000 m2以上住宅1.5元/ m2,非住宅2.00元/m2。
6.1.2 最低收费:住宅300元/幢(次),非住宅450元/幢(次)。
6.1.3 特殊检测按苏价服(2001)113号规定执行。
6.2收费依据
盐市价发(2003)36号、盐财综(2003)9号、 盐政发(2003)276号
房屋预告登记办理程序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目的:为了规范房屋登记行为,维护房地产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盐都区范围内(不含新丰、跃南两社区)房屋初始登记。
2 法律依据
依据《房屋登记办法》。
3 申办材料
3.1身份证明及共有权人关系证明;
3.2预购商品房:房屋转让预告登记申请书、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3.3房屋所有权转移:房屋转让预告登记申请书、房屋所有权证及房屋共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房屋转让合同、当事人办理预告登记的书面约定;
3.4房屋抵押权:房屋抵押预告登记申请书、房屋所有权证及房屋共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当事人办理预告登记的书面约定;
3.5其他必要材料
4 办理程序
4.1 流程图
4.2 程序
4.2.1.房屋所有人向窗口提出申请。
4.2.2.窗口初审申报材料,经初审合格的受理并将申报材料移交审核环节。
4.2.3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审核后,转审批环节。
4.2.4 审批合格后缮证,会计依据服务事项收费,发证。
4.2.5 立卷归档
5 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不含现场勘察)。
6 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
6.1收费标准
6.1.1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不收费。
6.2收费依据
苏价服[2008]167号 苏价服[2008]3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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