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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实中国] 女子酒后驾车撞上宝马被查处(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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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5 06:36:12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女子酒后驾车撞上宝马被查处 拍视频辱骂交警泄愤被拘7天
2018-08-31 16:57扬子晚报评论(1人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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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中女子杨某把“朋友圈”当成了泄愤的场所,做了一桩糊涂事,让她付出了被行政拘留7日的代价。30日,扬中交警部门介绍了杨某拍摄视频后配文,“尽情”辱骂交警的恶劣行径。



  8月16日凌晨,女子杨某自己驾驶轿车,在扬中市区众向百货门前撞上了一辆宝马轿车。事故导致双方车辆受损,由于当时杨某属于酒后驾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目前,这一案件还进一步处理过程中。
  但是,就因为自己酒驾被交警查处了,杨某此后的心里有些不平衡。
  8月27日傍晚6时左右,杨某在自己工作单位附近的扬子路前进路口,看到很多交警在维持交通秩序,出于之前的不满情绪,便拍了一段9秒钟的交警执勤视频。随后,配上一段“今天这些狗是不是都疯了,一个路口十几个人”的文字,上传到了自己的微信朋友圈。


  此后不久,就有人在她的信息后留言,称不要辱骂交警。出于侥幸心理,杨某觉得在网上发表言论,警察也找不着人,便回复“我看到交警就头疼”、“我就侮辱了怎么滴”、“这些狗没钱花,又跑路上找钱了”,很是尽兴尽情。
  这则信息在微信朋友圈大量的传播,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8月28日,扬中民警将杨某传唤至辖区城西派出所。面对民警,杨某对其在微信朋友圈上辱骂交警的行为供认不讳。
  当民警告知杨某,发文辱骂交警的行为所带来的严重后果时,杨某意识到了事件的严重性,对自己的错误行为感到十分后悔,连连称道“我错了,错了”。最终,杨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扬中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7日。
  警方提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在网上也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网络不能成为发泄不良情绪、故意伤害或报复他人的工具,对编造、传播谣言或辱骂他人构成违法犯罪的,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扬子晚报/扬眼 记者 万凌云 通讯员 卞志鹏 何思毅 编辑:王育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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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好人,一辈子没有做过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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