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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林彪事件后陈毅元帅曾录唐代诗人白居易的《放言五首》中的长三首,呈给毛泽东,其诗云:“ 赠君一法决狐疑,不用钻龟与祝蓍。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材须待七年期。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未篡时。向使当初身便死,一生真伪复谁知?”陈老总的意思很清楚,是把林彪比王莽。林彪的事情姑且不论,王莽其实有点冤。历史上评价王莽,唯一的史料便是班固的《汉书王莽传》,班固在该《传》中对王莽的贬斥主要有两点:一是对王莽的道德品行,以及辅政成哀之际时的表现,是以《论语颜渊》中孔子所说的“在家必闻,在国必闻”、“色取仁而行违”来判断的,就是说王莽是表里不一、骗取名望,“既不仁而有佞邪之材”。二是认为王莽是在非常的历史之际,“得肆其奸慝,以成篡盗之祸”的,而且是“窃位南面,处非所据”。“篡盗”、“窃位”,这就是班固对王莽获得政权的基本定性。
首先说篡汉。在《后汉书刘玄传》中,记述王莽被杀以后,他的头被割下送到南阳宛县更始帝刘玄的堂前,刘玄高兴地说:“莽不如是,当与霍光等。”可见西汉宗室刘玄深知王莽败亡的根本原因不是他的个人品质或政治举措,而是他夺了刘家的天下。王莽之所以遭到东汉以来正统史家的“妖魔化”,原因正在于此。其实,历史把所谓“篡位”当做王莽的错误是不公正的。“皇帝可以昏庸,臣子不可篡权”,在这样的封建伦理道德前提下,篡权的臣子必然会被永生永世地钉在“耻辱柱”上。西汉末年,连着出现四个昏君,就算王莽不篡位,其他人也必然会造反。何况,“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刘邦可以取秦始皇而代之,王莽除了不姓刘外,其他条件都不比成帝、哀帝、平帝差,为什么不能取汉而代之呢?
其次说作假。透过史官春秋笔法的字里行间,人们依稀可以看到王莽的本来面貌。在当时贪污成风的政界,他是清廉的,特立独行的,王莽非但不贪,还一次次把自己的钱财、土地和获得的赏赐分给下属和贫民,甚至连俸禄也常常用于救济,自家过着清苦的生活,他的夫人穿着朴素得像个仆人模样。他的儿子杀死了一个奴婢,他为了表示以身作则、法不阿贵,竟然勒令儿子自杀。《汉书》的编撰者以为这是在表演,在作假。正如葛劍雄在《泱泱漢風》一書中所說的:“如果政治家都願意付出如此巨大的代價來作假,那麼政治一定會清明很多。”当时的人民把他当作“圣人”、“周公”,当成“救世主”,看来还是出于真心诚意的。仅仅依靠御用喉舌、舆论高手,是造不出那么大声势的。
第三说改革。王莽任大司马执政时,进行了一次重大的改革。一、凡上一年多收的赋税一律予以赔偿;二、天下吏民不必再自行置备服兵役所需物资;三、对孤寡老人遍济周恤。王莽称帝后进行了托古改制,“托古”不过是王莽为了使自己的改革能够更容易地推行。在那个尊“圣贤”的时代,如果王莽没有“托古”的依据,改革将更加难以进行。实际上,王莽的“托古改制”想要建立的是一个接近天下大同的社会,是以天下苍生为念。如王田制:土地归国家所有,禁止自由买卖。王田制是为了贫苦大众有田耕,不许买卖是为了防止土地兼并。对缩小贫富差距是极为有利的。此举由于受到当时社会制度的限制,没有成功。又如奴婢制:改奴婢为“私属”,亦不得买卖。奴婢制与王田制的积极意义几乎相同。当然,这一制度从现在的角度说还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可在当时却是前无古人的大胆改革行为。还有“五均六莞”:在贷款、物价等方面,已经形成了现在的银行和物价局的雏形。
王莽的多数改革措施是深得人心的。为了达到尽善尽美的目标,他不惜得罪所有的人。例如,对社会矛盾的焦点土地和奴婢问题。不仅设立了“王田制”和“奴卑制”,并规定,对胆敢说两制坏话的人,违反法令造谣惑众的人,都要押送到边疆去。如果说王莽称帝前的所作所为就是为了篡位,可他篡位成功以后,为什么还要进行“托古改制”,最终把自己推向绝境呢?解释只有一个,那就是王莽是为了天下百姓,他想在自己做皇帝的时间内有所建树,实现“天下大同”。王莽的失败是因为他对封建势力的估计不足,在政权尚未稳固、社会基础特别基层政权尚未完全倾服新朝的情况下,便过早、过激地进行大规模的改革,以至使改革难以达到预期的目的,有的甚至走向反面。
以往研究王莽,惟一的史料来自班固的《汉书》,关于王莽其他方面的史料已经不复存在。而《汉书》作于东汉,汉朝还存在,东汉统治者当然不会允许对这个推翻了汉政权建立的王莽政权有一丁点的肯定和褒义评价。因此,班固的《汉书王莽传》完全延续了西汉的政治价值体系,将王莽定位为篡夺汉朝权力、导致西汉覆灭的奸臣。显然,完全根据《汉书》的记载无疑不可能复原真实的王莽,也不可能作出公正的判断。建国后王莽又被彻底否定了。因为我们党是靠农民起义起家的,我们的历史教科书对所有的农民起义都是肯定的。既然肯定了绿林、赤眉的起义是正当的,那么绿林、赤眉所反对的王莽就必須被否定。胡适说:“王莽受了一千九百年的冤枉,至今还没有公平的论定。”胡适还说:“可怜这样一个勤勤恳恳生性要‘均众庶,抑兼并’的人,两千年来竟没有人替他说一句公平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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