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13日,中央电视台第12频道《第一线》栏目推出“浙江神探”系列报道之“无懈可击聂海芬”。节目讲述了当年侦办此案的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预审大队大队长聂海芬参与侦破“5·18奸杀案”时,如何在没有找到任何物证的情况下,通过“突审”,让“惊魂未定”的张氏叔侄交代“犯罪事实”,进而从“细节”入手,获得了“无懈可击”的证据。在节目中,聂海芬说。
资料图:“女神探”聂海芬
于是,“5·18奸杀案”中的“张氏叔侄”分别被判死缓和15年徒刑。这起冤案 在当年还曾被视作“极大地鼓舞了预审民警的斗志和士气”的经典案例,在预审中起主导作用的聂海芬被视为浙江省“女神探”,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等光荣称号。然而“罪犯”张辉、张高平在服刑七年后的2013年3月26日,浙江省高级法院公开宣判其无罪,随后启动追责程序,其中包括案件的审核人——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预审大队大队长曾被称为“女神探”的聂海芬。
2009年《中国审判》第12期刊载的《奋斗者之歌——记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法院院长徐学坤》称:“徐学坤在盐城市检察院工作的10年,办理了一大批大案、要案,绝大部分案件堪称“铁案”,因此连年受到上级机关的表彰”,因此被视为“办案能手”、立功嘉奖、提拔重用,由检察员摇身一变成为盐城市反贪局副局长、阜宁县法院院长、盐城市盐都区法院院长,现任盐城市盐都区人大副主任。
然而,由徐学坤先后承办的刘玉兰、陈亮、王雄、刘文、陈清林、袁明、林海等近十起案件,数年后,分别被宣判无罪。受害人无罪平反后,在上访控告中相识并联名对徐学坤刑讯逼供、隐匿伪造证据制造冤案的罪行提出控告。显见,徐学坤承办的所谓铁案,基本都是冤假错案。
浙江“张氏叔侄冤案”中的办案人是用刑讯逼供手段获取“证据”,而江苏办案人徐学坤则用隐匿伪造证据手段制造冤案。相比之下,江苏的“办案能手”徐学坤与浙江的“女神探”聂海芬,谁更牛?谁更酷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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