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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职业性局部振动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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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5 11:02: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职业性局部振动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职业性局部振动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职业性局部振动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GB4869-1985 UDC 616.057:613.644
  
  
自  1985-8-1  起执行
  
  
  
   
  
局部振动病是长期使用振动工具而引起的以末梢循环障碍为主的疾病,亦可累及肢体神经及运动功能。发病部位一般多在上肢末端,其典型表现为发作性手指变白(以下简称白指)。
    1 诊断原则
    具有长期从事局部振动作业的职业史和有关主要临床表现,结合末梢循环功能及神经功能的检查,进行综合分析,排除其他疾病后方可诊断为局部振动病。
    2 诊断及分极标准
    2.1 观察对象
    有长期密切的职业接触史,作业工龄一般在一年以上,具有手部疼痛、麻木、发冷、僵硬、发胀、无力、多汗等局部症状,也可出现头痛、失眠、耳鸣、关节疼痛等全身症状,并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列为观察对象。
    2.1.1 手部冷水浸泡后复温时间超过30min。
    2.1.2 甲皱微循环检查显示异形管袢明显增多,毛细血管呈痉挛状态。
    2.1.3 手部痛觉、触觉、振动觉减退。
    2.2 轻度局部振动病
    除上述症状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诊断为轻度局部振动病。
    2.2.1 遇冷时指尖发白,界线分明,偶可波及个别手指近端指节。
    2.2.2 末梢循环功能改变不明显,但肌电图检查有神经原性损害,或伴有手中肌肉轻度萎缩。
    2.3 重度局部振动病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诊断为重度局部振动病。
    2.3.1 白指发展至多手指近端指节,除冬季外,其他季节遇冷后也有发作,对生活及工作有一定的影响,个别病情严重者可出现指端坏疽。
    2.3.2 手部肌内明显萎缩,肌电图检查可见神经性损害。
    3 治疗原则
    采用扩张血管及营养神经的药物、运动疗法、物理疗法和有活血通络作用的中药做综合治疗,必要时外科治疗。
    4 劳动能力鉴定
    4.1 观察对象
    根据情况1~2年复查一次,密切观察病情变化。
    4.2 轻度局部振动病
    应调离振动作业,适当进行治疗,并根据情况安排其他工作。
    4.3 重度局部振动病
    必须调离振动作业,积极进行治疗。病情减轻后,可从事其他的轻工作,频繁发作时,可适当休息。有运动功能障碍者,应加强功能锻炼。
    5 健康检查的要求
    5.1 凡准备人事局部振动作业的人员,均应进行就业的体检,体检项目包括一般内科及神经科检查有关检查项目。
    5.2 凡从事局部振动作业者,均应定期体检,间隔时间为2~3年,体检项目除一般内科及神经科检查外,还应包括手部末梢循环及末梢神经功能检查。
    6 职业禁忌症
    6.1 明显的中枢或周围神经系统疾病。
    6.2 末梢血管性疾病,尤其是雷诺氏病。
    6.3 严重的心血管疾病。
    6.4 明显的内分泌功能失调。
    6.5 严重的听力减退。
    附录A
    末梢循环功能的特殊检查方法
    (补充件)
    末梢循环功能的各项检查,均要求达到室温20±2℃、入室休息半小后进行。
    A1 基础皮肤温度测定及双手冷水浸泡后复温试验(以下简称冷水复温试验)
    用先半导体温度计(或热电偶温度计)测定受试者双手无名指第二指节背部的皮肤温(即基础皮温)。然后令其将双手腕以下浸入4±1℃的冷水中,浸泡2min,并搅动冷水。出水后迅速用干毛巾轻轻将水吸干,立即测定出水时双手局部的指温。以后每5min测量和记录一次,观察冷水浸泡后指温恢复至入水前的基础皮温所需的时间。测量时两手放松,呈自然屈曲状,平胸高度放在桌上。正常人多在20min内恢复。复温时间延长至30min以上者视为异常。患高血压病(血压160/95mmHg以上者)或冠心病者忌做本试验。
    A2 甲皱微循环检查
    A2.1 主要设备
    甲皱微循环显微镜和测微计。如以普通显微镜代替,应采用冷光源。
    A2.2 检查方法
    用30℃左右的温水及肥皂洗手,或用乙醇擦拭一侧手的无名指或白指好发手指的甲皱皮肤,待干燥后放上一滴香柏油,于镜下放大80~160倍直接观察。检查时上肢放松,手与心脏水平等高。
    A2.3 观察指标及参考的判断基准
    A2.3.1 管袢形态:观察第一管袢,计算异常管袢的百分比。正常成年人70%以上的管袢皆正常(发夹型)。
    A2.3.2 毛细血管管袢直径于镜下放大100倍,用接目镜测微计直接测量3个管袢的管径,取其平均值。正常人管袢的动脉臂(肢)的管径为10~20μm者,小于1.0μm者为痉孪管袢。
    A2.3.3 血流速度等指标,根据需要和可能,也可观察测量,以便综合分析。以上各项检查均应在冷水复温试验之前进行。
    附录B
    末梢神经感觉检查方法
    (补充件)
    一般临床神经系统检查对感觉的改变无法定量。近年来,国内外有些单位开始研制一些仪器,对末梢感改变进行相对定量测定。现介绍几种方法,有条件的单位参考试用。以下各项检查室温要求及测试前的休息时间与附录A同。
    B1 痛觉检查(重量法)
    用2m1注射器作套管,将6号注射针头分别制成重量为1、3、5……15g的痛觉刺针。检查时令受试者闭目静坐,双手平伸,置于桌上,注意检查时的感觉。检查者将刺针置于套管内,手持套管,让针尖垂直接触受试者的皮肤,由小到大的重量检查双手中指及无名指第二指节背面皮肤痛觉。正常人的痛觉阈一般在6g以下。
    B2 触觉检查(包括嵴试验及两点辨别试验)
    采用Calson等改进的嵴试验仪及两点辨别仪(参见Journai  of Occupation Medicine 21(4):260,1979)。受试者双目轻闭,注意检查时的感觉。双手中指贴附在“V”型槽内,用100g的压力使指尖皮肤接触隧道式固定板。检查者缓慢地拉动固定板,使之在弹性轨道上平稳均速地向前滑动。分别记录受试者刚刚感觉到隆起和两点分开时的数值。每个手指测试3次,取其平均值。正常人的测定值嵴试验多在0.3mm以下,两点辨别试验多在2.0mm以下。
    B3 振动觉检查
    采用振动觉测定仪(参见济宁医专学报(1):87,1982)检查双手中指末节指腹的振动觉(频率为62.5、125及250Hz)。
    附录C
    神经一肌电图检查方法及其神经原性损害的判断基准
    (补充件)
    参GB4865—85《职业性慢性氯丙烯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附录A。
    附录D
    正确使用标准的说明
    (参考件)
    D1 本标准的适用范围
    根据目前全国调查结果,能引起局部振动病的工种如:风动工具操作工(如风铲工、凿岩工、铆钉工等)、电动工具操作工(如电锯工、手指加工件磨工等)、其他振动作业操作工(如抻拔工、油锯工等)及其他调查证实有局部振动危害的工种均适用本标准。本标准不适用于全身性振动作业工种。
    D2 关于“长期密切的职业接触史”,一般是指从事振动作业工龄在一年以上;也可参考该作业的振动参数和局部振动病的流行病学资料,考虑其作业时间长短及接触程度。
    D3 局部振动病的典型表现为振动性白指,其判定依据是指医务人员观察到或诱发出的白指发作,其发作过程一般是受冷后患指逐渐由灰白变为苍白,由远端向近端发展,界限分明。恢复时再由苍白、灰白转为潮红。不典型发作应参考其他检查项目综合判定。
    D4 关于采用何种方法诱发白指,本件不作统一规定。应以不危害工人身体健康为原则。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全国卫生标准技术委员会职业病诊断标准分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预防医学中心卫生研究所、黑龙江省劳动卫生职业病研究所、辽宁省劳动卫生研究所、大连市劳动卫生研究所、沈阳市劳动卫生职业病研究所及济宁医学专科学校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中国预防医学中心负责解释。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提出单位:
   
   
全国卫生标准技术委员会职业病诊断标准分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国预防医学中心卫生研究所、黑龙江省劳动卫生职业病研究所、辽宁省劳动卫生研究所、大连市劳动卫生研究所、沈阳市劳动卫生职业病研究所及济宁医学专科学校
   
   
  
   
批准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1985-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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