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客猝死之谜---社会见闻1
我们安丰人比较忠厚,普遍有包容心态,比如,藏在巷子深处的暗娼,邻居大都不闻不问,一来是事不关己,二来是怕报复.
所谓暗娼这是书面词语,这里的老百姓则称为"开半扇门的",因为操此营生不能公开,且不说不能挂招牌,连门都不敢大开,但也不能"大门紧闭",否则来客以为屋里无人,或者认为此店倒闭,所以把门半遮半掩,似开不开,方便客人疾速闪身而入.这些"开半扇门的"大都一人独处,终日无人干扰.其实那个去处,安丰人都晓得,我猜执法部门可能早有耳闻,但这类事"不告不发",落得清闲.当然进那个门也是极个别的,只占本地人口的百分之零点零几,安丰人还是有道德底线的,那个地方去不得,弄出病来事小,家庭破裂事大.有一小干部去那地方几次,老婆晓得了,竟满街宣扬,目的是公开此事丈夫才不敢再去呢,谁知弄砸了,丈夫恼羞成怒,从此分居.
只有事情闹大了,出了格,派出所才介入,那年安丰破获一起组织容留卖淫案,别的事我不表,单说派出所按鸨母留存的"花名册"传唤各嫖客,判定每人罚款五千元,其中有一老年嫖客喊冤,说是没有能碰到,不成事实,但我们乡间有一约定俗成的"法规":"系裤就为奸".五千元一分也不能少,不然就去"坐".
有一知名人士某某,七十多岁的人还好此道,他在本街也跑"半扇门",一次他访到离街十几里的某村有一"暗女"颇有姿色,他去过几次.这天晚上,他又骑了电动车到了那家,也是合该有事,一高兴喝了点酒,随即乘酒兴"上床".待那女人一觉醒来时,发现某某直挺挺地仰在床上,一动不动,死了.女人害怕起来,如不报警查实,会被认为是她害死的,几张嘴都说不清;报警吧,自己的事肯定会败露,但也顾不得了,逐选择后者.
事后家人多方打招呼,低调处理后事,对死因也讳莫如深,而社会上则流传几个版本,我也说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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