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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湖区人社局周亚明局长请注意:
一纸公告不能反映你妥善处置老农保问题的诚意
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盐中村村民李德才发帖提醒亭湖区人社局周亚明局长:你们发了一份签署时间不真实的公告,声称依照上级规定处置老农保问题,却丝毫未见任何实际行动,说明你们对处置老农保问题不积极,没诚意,不作为,也反映了你们根本没有把国务院"妥善处理"的要求当回事。
李德才于1994年10月响应政府号召,一次性缴费8000元购买社会养老保险。在到达领取年龄并且已经领取一段时间后,在没有获得任何事先告知的情况下,今年4月份突然被停发养老金。后经多次交涉,亭湖人社局答复还本计息,总共17000元,扣除已领取的养老金,支付余额。李德才不理解这个与当初的政府宣传精神天壤之别的决定,觉得人社局对待农民利益太失信,太草率!
7月12日,李德才收到盐中村干部送达的亭湖区人社局的一个通知,宣告老社保按还本付息结算退保,落款时间竟然是5月23日!李德才一直幻想人社局还会有些新作为,结果久无音信,于是决定学习兴化农民的维权精神,把讨说法的路走下去。
李德才说,假如周亚明局长领导的亭湖区人社局,也能学学兴化对待上访的老农保农民的做法,心理会平衡许多。央视焦点访谈继5月19日报道兴化农民的热烈诉求《我的老农保哪里去了》之后,近期的跟踪报道表明,兴化市人社局利用两个多月时间,开展了大量有效工作。组建了处理老农保的工作班子,按照登记的原始材料,分乡镇逐村逐户核实,摸清情况,宣传政策,把工作做细做实,确保每个参保人员都对接到位,落实“老农保”向城乡居民养老衔接的办法,最大限度保证老农保的利益不受损害。
李德才说,政府当初的承诺不该打折扣,“到期实际领取标准按保值后的利率计算”不能不算数。百姓投保的养老钱不该贬值,也不能贬值。国务院国发(2009)32号《关于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相关条款明确要求,要在妥善处理老农保基金债权问题的基础上,做好新农保制度的衔接。在办理的过程中,发生的程序不规定行为,要向当事人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勇于承担责任,如矛盾还不能得到有效处理,正确引导百姓依法向上级部门进行合理诉求,以至保护百姓自身利益不受损害。
李德才请问亭湖区人社局周亚明局长,对照国务院的要求,你做到了吗?参照兴化的做法,你做了哪一点?你坐在这把官椅上,总不能只发个通告就把数万老农保搪塞过去了吧?群众越级上访时,你这把交椅还坐得安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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