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钉子户,不等于刁蛮户
有些基层干部惯于把难以驾驭的百姓称为“钉子户”,赋予贬意。我在广泛的接触中确认,“钉子户”并不等于刁蛮户。
有些基层干部的政策水平低,不能说服百姓;有些基层干部群众观念差,不能感化百姓;有些基层干部胡作非为,鱼肉百姓……基层干部与老百姓心理距离远了,能指望老百姓与你积极配合吗?
我们素来反对任何人胡搅蛮缠,损坏大局利益。基层干部只要敢于把自己置于父老乡亲的监督之下,堂堂正正做人,明明白白做事,怕什么刁蛮户?哪来的“钉子户”?
法律和政策都是双刃剑。过去是以官驭民,新时代是相互监督,一些惯于拿手电筒照人的小官员不习惯了,把不能顺治的百姓称作“钉子户”。其实,应该多多反思的恰恰是基层官员。假如一个地方风清气正,百姓拥戴基层干部,刁蛮户失道寡助,还有生存的土壤吗?既然有法可依,基层干部又不怕被百姓握住把柄,何不依法治邪扶正?
或许,正由于一个村庄一个社区有几个“钉子户”,基层干部的心中有了忌讳,这里便增添了一些民主的氛围。不知我的观点是否偏颇,诸位不妨砸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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