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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斥严重错误的论点
房产改革从90年代开始,不过从现在的情况来看是失败的。以现在的房价来看,起码50%的人是买不起的:
XXX错错错。因为,按照原来办法,可能70%的人都还等不到国家分配住房就死翘翘了。现在50%买不起,但是他们中95%都已经住上房子了,没有住大街上!
因为土地本身就是国有的,如果国家出台土地增值税,收取土地增值税也合情合理:
错错错,合理个屁,不是我所有权的东西增值,反而来正我的税,还合理?楼主你脑子怎么长的?
房产不是普通商品,这是关系到社会安定,人们能否安心消费长期消费的基础。
错错错:房产作为商品就应该是普通的。不普通就该叫“特权”。特权或基本权利是国民居住固定场所的权利,这个跟拥有该物品的财产物权是两个概念!!!请某些人不要混淆广大中国人民的思维!!!
不要按70年或者40年的时间来缴纳土地出让金,完全可以按5年10年这样来缴纳,这样买房的成本可以降低很多。
错错错:迂腐的思想!!!。其实10年,50年,70年,乃至100年,都不影响地皮价格的!就象税收最终是影响不了商品价格的,只会增加流通负担和成本!关键地皮价格高,是因为政府垄断!管家把本应属于老板大家庭成员共有的一个东西窃为自己垄断的再反卖给老板家,还人造供求关系紧张。
真正的买不起房原因:
1-中国人民劳动报酬太低,工资收入占GDP的8%,比东南亚国家都低3倍!
2-供求矛盾紧张。随着社会发展,中国人民不满足于N代同堂了:小家庭要分开过,夫妻一套完整公寓套间住宅还要有书房客厅,2个卫生间,最终还要有第N套空闲住房作仓库作书斋作备用!!!怎么来得及造呢?
因此,房子贵。不可再生的地皮更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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