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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小苦菜花 于 2015-6-14 00:03 编辑
1968年元旦,《人民日报》、《解放军报》、《红旗》杂志(两报一刊)发表
社论,提出要彻底“清理阶级队伍”。25日,中共中央发文推广北京新华印刷厂
“发动群众开展对敌斗争”的经验。省革委会也发文,要求加强对“清理阶级队伍”
工作的领导。东台县革委会根据中央及省里的要求,在“清队”工作中连续刮起5次
“红色台风”,在全县掀起“大揭发、大批判、大斗争”的高潮。
1969年7月14日,富安公社建团大队党支部副书记吴其宝,根据外地提供的材料,
对本队社员施易河严刑拷打并抄家。施易河逼迫供认自己是“国民党员”,发展20
多人参加国民党特务组织。9月7日,县革委会在富安听取“施易河案件”汇报后,
当即指出“没有证据”。吴其宝不但不听,反而召开紧急会议,加紧逼供。10月3日
夜里,将“审查对象”顾用希活活打死。整个“学习班”过程中,对19人用刑,致
伤残9人,致死1人。
县公检法军管会将吴其宝等四人逮捕,吴其宝被判处死刑,其他人被判有期徒
刑。此案又称“建团事件”。
此案波及富安公社幸福大队, 副书记孙荣保根据建团大队施易河口供,对社员
庞元根等7人严刑逼供。1972年,县公检法军管会以严重违法违纪判处孙荣保有期
徒刑。
崔一良,1952年6月出生,江苏东台人。副教授。毕业于扬州师院中文系。先后供职于东台市许河中学、盐城师范、盐城市第四中学、东台师范、阜宁高师等校,曾任学校教导主任、校长、党委书记。 从教40年,其中师范30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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