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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胡杨树 于 2015-6-10 15:10 编辑
建湖男子余某眼高手低游手好闲,一心想不劳而获发财。得知熟人吴某想买二手车,便从租赁公司租来一辆轿车,找到吴某,谎称该车是自己朋友在赌桌上赢的,急于出手。
吴某信以为真,见车辆成色很新,经讨价还价后以7.8万元成交。余某收了钱后,说办理过户手续需要时间,然后就人间蒸发。在余某骗吴某的同时,余某还以同样手法骗了常某50000元钱。
余某有钱了,把自己包装成土豪。他的一个朋友许某看中了他戴的金链子,问他金链子价格。余某灵机一动,说有门路,比市场价便宜30%,但是要先付款后提货。
这不是天上掉馅饼嘛?30%就算再转手,也不是个小数目啊。许某当即支付给余某4000元钱。余某拿了钱就又人间蒸发了。
余某三次一共骗朋友13万多元。近日被建湖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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