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爆料:盐城成大实业总公司(盐城东方集团)和盐城五星物品调剂市场有限公司存在不法勾当。
2015年12月盐城成大实业总公司(盐城东方集团)将位于盐城市经济开发区新都路9号一、二号标厂工业园内的一号标厂一层租赁给盐城五星物品调剂市场有限公司经营二手商品调剂市场。所签合同与实际情况相差甚远,多处呈现成大实业(东方集团)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情况。
1、合同上所签的租赁面积:1472.60平方米,但实际却达到3000多平方米。 2、所签地方租金价格:人民币6元每平米每月,合计为人民币8835.6元每月,合计人民币106027.2元每年。周边租金一般在10元每平米每月,那合同中的1472.60平方米合计人民币14726元每月,此处租金与周边租金价格相差甚远,一个月就相差5890.4元,一年就相差70684.8元。如果10元每平方米每月、按照3000多平方米算的话,实际价格是360000元。与合同中相差253972.8元。
3、租期从取得消防部门认可手续算起。 该网友质问:盐城成大实业总公司(东方集团)作为国有单位谁赋予你这样的权利?这么为盐城五星物品调剂市场有限公司着想,签署面积相差如此巨大,价格如此便宜的地皮?盐城成大实业总公司(东方集团)这块的负责人到底拿了多少回扣?
具体合同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