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义务兵家属的5000元优待金被村委委员据为己有、残疾人培训费被基层科员瓜分、村干部向低保户吃拿卡要……8日,中纪委网站发布了湖南25起“雁过拔毛”式腐败典型问题,这25起基层腐败案件说明,在“打虎”的同时“拍蝇”也不能放松。
这25起发生在湖南基层的腐败问题中,14起发生在村级干部身上,具体金额从几千元到上千万元不等,涉及基层工作的各个环节,包括低保金、村民集资建房款、移民补贴、国家惠农资金、征地补偿款等等。
此前中央巡视组表示,基层贪腐呈“雁过拔毛”趋势。一些农村干部把索贿看作理所当然,山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发放到户后,村干部马上索取上千元的“感谢费”,一名村干部直接要求当地18户农村危房改造户在春节前每户送一只鸡给他。
村干部连低保户和军属也不放过
通报显示,2009年至2010年,长沙市长沙县北山镇明月村原村委会委员舒迪泉利用负责民政工作的便利,从镇民政办代领入伍新兵吴某、袁某的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共计5500元据为己有。
怀化市芷江县碧涌镇长田村原党支部书记杨久如、村委会主任杨全亮等人滥用职权、违规摊派收费。2012年,杨久如以私人垫付农村医保资金为由,克扣村民医保报销款200元据为己有,与杨全亮和村文书杨志凤将13个新增低保指标私下分配,并向每名低保对象收取200元,共计2600元用于弥补村级开支。
娄底市新化县科头乡桃林村原党支部副书记、村文书罗锦辉则直接向低保户索拿卡要。2014年至2015年,罗锦辉在受委托履行公务过程中,克扣李某低保金,发放给不符合低保政策的5户村民;2014年12月,以收取车费名义索取肖某低保金;2015年5月,违规向村民强行收取过路费据为己有。
这几名村干部都受到了党内处分。
高额征地补偿款成“唐僧肉”
14起村干部“雁过拔毛”式腐败中,有4人因涉及金额大,涉案人员被除受党内处分外,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或已被追究刑责。
如株洲市茶陵县虎踞镇高迎村原党支部书记谭喜擅自将存放在村委会的50本农户林权证借给其同学龙某,造成6000余亩林权被非法流转并被抵押贷款430万元。谭喜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及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益阳市高新区东部产业园鱼形山村原党支部书记刘云贵利用职务便利,先后4次挪用该村征地补偿款共计1330万元,供亲友进行营利活动,事后归还。刘云贵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湘西自治州吉首市乾州办事处接丰社区原副主任彭朝辉于2014年至2015年间,挪用17户社区居民征地补偿款203.49万元供个人使用。彭朝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专家观点:“苍蝇”式腐败危害也大
对于“苍蝇”式腐败危害,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主任任建明认为,反腐最终要成功,就要坚持“零容忍”的原则,“老虎”、“苍蝇”都要打;其次,老百姓身边苍蝇腐败的“雁过拔毛”行为,会切实损害他们的实际利益,所以从百姓的获得感和直观感受来看,这些小腐败直接影响百姓对党和政府的满意度和信任。
“这些小腐败让基层最后一公里出现梗阻,中央有很多好的政策,到最后一个环节却因为基层腐败、扭曲不能落实到位,反而起到相反作用,让百姓对基层干部不满,甚至对整个反腐败的战略计划有质疑。” 任建明补充到,因此,十八大报告对反腐败提出“零容忍”,今年则提出要向基层延伸。
2016年1月,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习近平强调,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嗡嗡乱飞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对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要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