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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中院,请给孩子一缕公正的阳光
我受一位叫许起晨的女士委托,为她受到伤害的孩子维权。她的诉求就是希望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正审结一起久拖不决的民事赔偿案件,使自己在盘湾幼儿园受到伤害导致右眼失明的儿子得到合理赔偿,让身心疲惫的母子看到司法公正的阳光。
许起晨的儿子叫王杰隆,今年9岁,家住射阳县盘湾镇盘东居委会四组。2012年4月初的一天,许起晨突然发现就读于射阳县盘湾镇幼儿园小班的儿子王杰隆右眼充血,询问孩子的老师孙艳说是红眼病,许起晨随即带着孩子就医。从射阳中医院一直看到北京同仁眼科医院,被确认孩子右眼因外力损伤。后来的司法鉴定也印证了这一诊断。由于幼儿园的两位执教老师隐瞒了王杰隆右眼损伤是被同学推撞所致,耽误了孩子眼睛最佳治疗期,以致于孩子形成继发性青光眼,仅有光感。
幼小的孩子落下终生残疾,母亲的心无疑是惨痛的。作为担负幼儿监护责任的盘湾幼儿园理当正视自己的过错,积极与受害儿童家长沟通协商,妥善处理孩子的赔偿和后续治疗。然而,许起晨家庭得到的回应是盘湾幼儿园对受害人家长的诉求置之不理,并阻止王杰隆指认损伤他眼睛的小同学,不承认王杰隆的眼伤是在校园内发生。更令人难以理解的是,王杰隆家长向法院的诉讼维权也极不顺利。
许起晨对射阳县盘湾镇幼儿园的诉讼是从2013年开始的,至今已经三年多,一波三折,历经艰难,结果却一直难产。最初起诉到射阳法院兴桥法庭,当年任兴桥法庭庭长的杨文涛三番五次不予立案。许起晨夫妇经向射阳县法院投诉,丁院长打电话后才予立案,最终又在审理中被驳回诉讼请求。原告不服射阳县人民法院作出的盘湾幼儿园不担责的裁定,上诉至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盐城中院经审理,决定撤销射阳法院的裁定,发回重审。射阳法院再审后作出判决,盘湾幼儿园对在校学生监护不力,担责20%。王杰隆的监护人不服,再次于2016年1月上诉至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3月开庭审理,至今尚未作出终审裁定。
王杰隆在射阳县盘湾镇幼儿园右眼受伤致残一案并不复杂,为何久拖不决?几年奔波,诉求无果,孩子的治疗耗资巨大却没有起色,许起晨夫妇十分无奈。2016年12月19日上午9时许,她给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庭承办本案的陈法官打去电话(69665522),询问王杰隆案件何时审结?那位法官说要等院长表态。在主审法官负责制的今天,这种回答显然是在推托!
从兴桥法庭的拒不立案,到盐城中院发回重审后射阳县人民法院论定盘湾幼儿园应承担监护不力责任赔偿治疗费用的20%,我们看到原告维权步履艰难前移的同时,也看到了法官对于一个弱者似乎只是在施舍,没有慷慨给予公正的阳光!盐城中院在拖延,我们善意的猜想,是不是办案法官的良心正在纠结——一边是应当担责却拒不认错的公立幼儿园,一边是受伤右眼失明终生残疾却又没有任何背景的孩子,情感的砝码到底该投向哪边?
许起晨说,为了孩子的治疗和心灵抚慰,全家人会不惜一切代价将官司打下去,打到法官良知清醒,打到孩子讨到公允说法。为了支撑治疗和诉讼,许起晨72岁的父亲执意去了山东工地打工挣钱,年关将近尚未回还;15岁的女儿也坚持省下买衣服的钱为弟弟治病,许起晨感慨哽咽。王杰隆现在就读的亭湖实验学校给予孩子极大的关心和心理疏导,令许起晨夫妇在困境中十分感恩。
法律代表权威,不代表冷漠。我们期待许起晨家庭的维权有个圆满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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