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江南春 于 2015-6-25 22:04 编辑
俺是不相信南舍村支部书记陈汉林利用黑恶势力,非法暴力逼签空白拆迁协议,如果陈支书真的会是这样,那么俺将帮助徐洪根向陈支书讨要说法的。
尊敬的各位领导:
本人是江苏省盐城市开发区新城街道南舍村村民,现向你们反映如下情况:南舍村支部书记陈汉林利用黑恶势力,非法暴力逼签空白拆迁协议,强行扣押通讯工具;限制人身自由,恐吓,威胁时间前后长达四个多小时随意殴打他人,公报私仇并造成重伤。情节恶劣,请求各位领导,为民做主,依法对陈汉林以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3年3月份,南舍村污水泵站项目开工建设,我担心工程建设对我家房屋有影响(因此项工程就在我家房屋旁边),遂找村组干部和村支部书记陈汉林问询,村组干部答复:“工程对居住没有任何影响,无需拆迁”。陈汉林答复:“你想拆就拆;不想拆就不拆;随你拆不拆”。
2013年6月底,村组干部以前期“不清楚这个工程的具体情况”为理由,突然说“需要拆迁”,就天天到我家里以谈拆迁为由玩“斗地主”,也没有提出具体补偿价格,说什么“补偿款可以中外合资”、“拆迁补偿价格陈书记说了算”、“我们是来混时间的”。
2013年7月中旬. 陈汉林书记和他几个朋友在酒店找我,谈拆迁的事,双方基本上达成一致性的协议,2013年7月23日单位领导找我谈话,要求我要“配合开发区拆迁工作”,我也向单位汇报关于拆迁的事已经“基本达成协议”,只是年迈的父母思想上还有顾虑;待我再做做思想工作;2013年7月25号中午,村会计陈干和我约定在我姐夫家签补偿协议;(补偿款以当时在步凤酒店谈定的协议价47.8万);可是我们左等右等,陈大书记就是不到场,以“马上就到”为借口来搪塞我!等了近5个小时的“马上到”也未见到他人(期间多人电话他)。此事就这样不了了之;事隔三天,7月28日医院领导找我谈话,对我进行停职停薪,而在我停职5个月停薪一年期间,村组干部一直都没有找我谈关于拆迁的事!
2014年 8月村委会干部再次找到我谈拆迁的事,而村书记陈汉林却一直都未露面,只是安排其他人员天天到我家里来,来的人都说:拆迁补偿款陈汉林书记来和你谈!我就回复他们:你们让陈书记来谈啊!可这之后他们天天来我家,也不谈拆迁的事,而是在我家吃吃喝喝,用手机看电视剧(当时正在播放的电视剧“马向阳下乡记”),都说等书记来了再说。就这样连续在我们家折腾了二十多天。
2015年的清明节前后,村委会会计陈干电话我,让我到村委会去跟陈汉林书记谈拆迁的事,在陈汉林书记办公室我们 2人沟通了拆迁事宜,商定结果是:补偿款 50万;安置房计划 1套。就在我要起身告辞的时候,陈汉林书记突然问了我一句:“好像听说你要 2套安置房计划的?”,我当时就回复:“我不能过分要求!如能享受 2套安置房计划更好了,拜托书记帮忙,有情后补!” 陈大书记回应说“我会汇报上去的,开发区有先例呢!”我们全家就这样在陈大书记这些“美丽”的谎言中等待回音。
在 2015年 4月 24日晚,我又接到电话通知我去村委会跟陈汉林书记谈拆迁的事,而等我到那后,陈汉林竟指使他招来的黑社会人员对我先强行扣押我的手机及随身物品,关进所谓的会议室“黑房间”,随后,多人轮番对我进行疯狂灭绝人性的殴打,恐吓,威胁,时间前后长达四个多小时,致使我休克二次,小便失禁,直至强迫我在空白拆迁补偿协议书上签字捺印后方才收手。当我拿到手机后第一时间向 110报警,但公安机关目前尚未有处理结果。嗣后,对方看我伤势过重,将我送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南院抢救治疗。经医院初步诊断为颈髓损伤伴不全瘫、脑震荡、多处软组织伤,并有预后差、不全瘫无法恢复、甚至截瘫平面上升可能,呼吸心跳骤停,甚至猝死的风险。
各位领导,陈汉林作为一名村支部书记,党员干部,以身试法,违背党中央、国务院一再重申的依法拆迁精神,还口口声声说是“政府行为,领导安排的”,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故意欺骗拆迁户;公报私仇(村委会换界选举,认为我没有帮他忙)并造成我重伤。其行为不仅违背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而且触犯了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和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上访诉求:请求开发区政府各位领导,为民做主;阻止暴力拆迁;暴力胁迫签定补偿协议无效,为民做主,依法对陈汉林以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盐城市开发区南舍村徐洪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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