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王崇伦 冯兆宽 扬子晚报/扬眼记者 王国柱) 超市导购员本应该引导顾客消费,但兴化女子吴某却当起了“导偷员”,做起了婆婆、姨婆婆偷盗超市物品的内应,三人6次偷了3000多元物品。9月25日,吴某被兴化警方采取强制措施,其婆婆、姨婆婆也被取保候审。
兴化这家超市安保部经理向辖区南沧派出所办案民警报案称,9月23日晚7点50左右,他们超市出口检查人员发现,两位60岁左右的妇女推着一车物品企图以十几元的小票蒙混过关,被发现后两妇女弃车而逃。安保部人员现场清点发现这车物品有29种,价值1000多元。超市方通过调取录像发现,超市导购员吴某与那两位妇女好像比较熟稔,还将小票和少许物品放到了那两妇女的车中,吴某到出口处请检查人员盖章,而那两位妇女趁机推车过出口。“我们找到了吴某,询问有关情况,吴某却漫不经心,并不承认自己认识那两位妇女。”
民警将吴某带至派出所,很快其婆婆大蔡、姨婆婆小蔡纷纷投案自首。据她们交待,之前她们看到有人偷过超市里面的东西,感到若有人在超市里做内应,偷东西应该更容易。就这样,只要婆婆、姨婆婆来偷物品,吴某就做内应,先拿少量的物品去付款,获得超市小票,然后将那些物品放到婆婆推车里,再拿着小票到出口接收检查员盖章,边盖章边跟检查员套近乎,趁机护送两位婆婆过超市二楼出口。
据大蔡初步交待,她们婆媳三人本月已先后6次来该超市偷盗物品,仅9月23日分别于下午和晚上两次到超市偷物品,不想晚上“翻了船”。据民警介绍,吴某和两位婆婆6次偷盗的物品价值3000多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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