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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两名法院执行员异地查封账户遭30余人群殴”一事有了最新进展,9月19日中午,曹县县委宣传部通报称,事发后,山东菏泽市委成立联合调查组对事件进行全面深入调查,目前,该案件已经转立为刑事案件侦查,现已控制犯罪嫌疑人4人。曹县县委、县政府将积极配合,协助做好调查工作,并及时公布进展情况。
法院两执行员遭殴打
9月14日,网络上有人爆料称,9月8日9点左右,山东寿光市人民法院两名执行人员李某某和宋某某到菏泽市曹县农村商业银行查封被执行人山东金砖置业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办理过程中,30余人冲进银行对李、宋二人围攻殴打。警方到达现场后,两名执行法官提出让警方护送就医遭拒,警方坚持要求两名执行法官去“指挥部”,向县领导汇报情况,两名执行法官拒绝后又遭殴打,还遇到威胁。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寿光市法院的两名执行法官之所以前往曹县,是为了一起借贷纠纷官司,当事人申请对曹县一家企业强执欠款。这名申请强执的当事人叫李风华,他也与两名执行法官一起前往了曹县,并目睹了两人被打的经过。
事因一起欠款案件
北青报记者查询工商登记资料发现,山东金砖置业是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李风华则是寿光一家小额贷款公司的法人。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判决书显示,双方之间存在借贷纠纷。
2015年7月15日,寿光法院作出《李风华与付乐亮、山东曹县牡丹家纺有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李风华是原告,被告是付乐亮、山东曹县牡丹家纺有限公司、山东金砖置业等多家公司。
法院判决,被告付乐亮返还李风华借款4997000元,并于判决生效后5日内履行;山东金砖置业等4家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付乐亮追偿。判决书显示,这次判决是缺席判决,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也没有提交答辩意见。一审判决后,被告都没有提起上诉。
当地立为刑案控制4名嫌犯
对于“法院执行员查封账户被打”一事,曹县县委宣传部曾在9月15日对外回应,称9月8日上午9点45分许,寿光市法院两名工作人员李某某、宋某某与执行申请人李风华、刘玉新一起到曹县农商银行,查封被执行人山东金砖置业有限公司账户时,受到该公司工作人员及民工阻碍。
曹县公安局接警后赶到现场处置,对阻碍执行职务的人员进行驱离,并将两名法院执行人员和执行申请人李风华、刘玉新安全护送离开曹县,同时对该案件展开调查。将三名涉案人员依法治安拘留。
但由于通报没有回应“警方现场处置是否存在问题”、“银行是否通风报信”、“是否涉嫌干预司法办案”等问题,引起公众质疑。
9月19日,曹县县委宣传部再次对外通报称,山东菏泽市委已成立联合调查组对事件进行全面深入调查。目前,该案件已经转立为刑事案件侦查,已控制犯罪嫌疑人4人。曹县县委、县政府将积极配合,协助做好调查工作,并及时公布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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