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18051269893 于 2018-10-21 20:01 编辑
紧 急 信 访 书
诉求: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 遵循:“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尊严,依法拆除县、市底线,彻底查处:江苏省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依法内设的劳动监察大队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两个劳动执法机构)。以何日东局长为首受洋马轧花厂腐败份子之教唆,不但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劳动法”之规定。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且不顾自身职务犯罪,成了我们法制国家标准的知法犯法者!。恳求中央政法委,依照国法彻查此案,还民司法公平、正义!!! 信访人:孙才梅,女,1967年1月16日生,身份证号码320924196701166882,邮政编码224335,电话号码18051269893,系地方国营射阳县洋马轧花厂在职职工,住所地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洋马镇厚朴路103号。 事实与理由: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文件(1页) 39、退休人员要不要建立个人账户?及如何建立其个人账户? 退休人不缴费,但也要为其建立个人账户。(建立个人账户的资金全部从单位缴费部分解决……) 解答来源《中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政策与管理》 享受待遇,以其本人当月领取的养老金数额为基数×以前文5.5%,后文7.5%,按月划入个人账户(作门诊医疗费用)。 65、为什么退休人员不缴纳医疗保险费? 规定退休人员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是社会医保性质决定的…… 解答来源《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1999.10》 政策在中央,执行在地方。 附:射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射政办发(2005)127号(5页) 县政府同意“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总工会等部门制订的《射阳县困难和破产关闭的原县属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因“该实施办法“与部39、65号文件恰恰相反——该局每月从退休人员养老金中扣除35元,划入个人账户25元,剩余10元,被截留作医疗统筹资金的土政策,而直接逼死洋马轧花厂退休老职工“李云”,因其工作早,退休早,养老金少——本人年老、体弱、多病、支付不出沉重的医疗费用,被迫停止治疗,致数处生不如死的疾病终日缠身剧痛难忍而服毒自杀。知情者的热泪均脱框而降,泣不成声!!!惨 1、企业改制是件天大的好事,是为了进一步扩大再生产,凡荣城乡市场经济不断提高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加速向小康社会奔走的步伐,而不是让单位的腐败份子:1、借走企业改制的合法形式;2、行内外勾结,上下勾结。3、学老赖购买洋马轧花厂的另资产不给钱等三个绝招——轻而易举地鲸吞了我厂的全部国有资产!!! 2、我厂腐败份子郭建国“在企业改制中”使上三个绝招将我厂全部国有资产鲸吞到手。心想事成,应当心满意足,其实不然——人心不足,蛇吞象。其为保住26694.781万元,不受丝毫散失,之所以千方百计地与劳动执法机关狼狈为奸。教唆人社局——无中生有,捏造事实,诬陷孙才梅等48名在职职工,为企业档案托管人员一举甩掉在职职工:⑴要求依法安排生产、生活。⑵要求依法按月发给生活费和住房公积金。⑶要求依法为其缴纳养老金和医保金。⑷依法为截至法定退休年月的在职职工办理退休事宜等种种累赘。!!让贪心的毒蛇:一身轻松!万事如意!!! 我不服,我要鸣冤!!我要以法抗挣!!!假的就是假的,伪装应当剥去! 请求事项: ㈠请求中央政法委依法逐个审核:我系洋马轧花厂在职员工的1-8份证据,分别作出书面结论后,依法责令射阳县人社局(按照洋马轧花厂在职职工)为孙才梅重新依法办理整个退休事宜,还其司法公平!正义!!! 1、附世界工厂——企业库(1页)佐证射阳县洋马轧花厂,依然存在。 2、附射阳县企业改制审批表(1页),“注”改制形式“另资产出售”,以此佐证洋马轧花厂,依然存在。 3、附2002年12月6日,企业改制终结时的产权出让协议书(2页),“注”另资产出售,以盐城市射阳工商行政管理局两枚公章,佐证洋马轧花厂依然存在。 4、附:2005年6月30日房地产“买卖契约(3页), 我厂使用单位公章,以此佐证洋马轧花厂依然存在。 5、附:2012年2月黄红琴的退休证书上有县人社局(注明)退休前工作单位——县洋马轧花厂,以此证书上加盖县人社局的公章,佐证洋马轧花厂依然存在。 6、附:2017年8月23日我孙才梅办理退休的缴费发票上县人社局“注“单位类型,单位名称射阳县洋马轧花厂,单位编号20700280、票号0000684761(1页)以此票佐证: ①、2017年8月23日洋马轧花厂,依然存在; ②、佐证我系洋马轧花厂在职职工; ③、佐证我不是企业档案托管人员。 7、附:洋马镇党委书记王国庆根据县政府顾宝铸主任的电话精神,指令镇党委委员吉中清,黄海居委会吉宗明书记的调查结果论定——孙才梅本人未签字与洋马轧花厂解除劳动关系(附公章证明1页),在我档案袋作证,请中央政法委领导阅监(以此佐证我不是企业档案托管人员)。 8、洋马轧花厂数百名老小职工“人所共知,众所周知”,孙才梅等48名同志都依宪法保护本人的合法权益,未签字与洋马轧花厂解除劳动关系,她们的人事档案都在射阳县供销合作总社档案室,不是企业档案托管人员。 “假的就是假的,伪装应当剥去”,请求中央政法委领导指令县人社局依照国务院颂发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之规定: (壹)“公示”我孙才梅是何年、何月、何日签字与洋马轧花厂解除劳动关系的“字据”(无),即真相大白于天下!!! (贰)非劳动者原因而停产息业16年的洋马轧花厂从2003年5月至2017年1月无实践工资基数,计算缴纳养老金,请县人社局“公示”依法根据本地区——盐城市入社局,在此期间,分各年度不同的在职职工工资总评数为基数,×以28%等于我在此期间各年度应当缴纳的养老金是多少,致我明明白白的缴费。 (叁)请中央政法委指令县人社局“公示”单位缴纳28%养老金的在职职工退休,根据连续工龄的多少,实际缴费年限的多少,和累计缴纳养老金总额的多少,得出各人不同的享受比例是多少×以本人累计缴费总额=各人自己应当清清楚楚得到当月的养老金是多少。 祈求中央政法委领导:一以事实为根据,二以法律为准绳,逐个依法论证审定,分别作书面结论。①洋马轧花厂依然存在。②我为洋马轧花厂在职职工。③我不是企业档案托管人员。④我18个月办不完退休手续所造成的误工费、交通费、差旅费、生活辅助费,归县人社局依法承担。⑤指令洋马轧花厂依法补发孙才梅等48人的生活费、住房公积金、缴纳养老金和医保金。 ㈡请求中央政法委委派专人来射阳:“拆除底线,秉公执法,一举侦破26694.781万元的经济大案”,为蒙冤职工唐明被拘留15天(附拘留证 1页为证),王国秀、陆锦娣被关洋马派出所(洋马人所共知)、曾桂英、季志桂被非法囚禁19个半小时(附该公司总经理周正东的亲笔书证 1页作证),彻底平反!招雪!!! ㈢企改后的射阳县洋马轧花剥绒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12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在六个月之内不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产息业六个月以上的可由公司登记发证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请求中央政法委查明事实真相后:依法批示——请盐城市射阳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吊销停产息业16年的射阳县洋马轧花剥绒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 将腐败份子非法侵吞的全部国有资产依法、如数、收归国有安置民生,以还为求生存而再再次信访人的司法公道!!! ㈣附:企业改制审批表“企改形式,另资产出售”。 单位腐败份子郭建国在企改清产核资中,勾结审计事务所审计人员,“故意扩大债务,缩小债权,中饱私囊”。 ⑴附产权出让协议书(2页)另资产出售总额5282.02万元,改制后公司学老赖,至今分文不给。(请求领导核查定案) ⑵流动资产:合计10101万元(请求领导核查定案)。 其中:附收棉贷款(1页)无库存棉花(1页)计8288万元。 国储棉保管费和替国家代购棉花“收、加、调、存”四项包干费计1813万元。(以农发行账户为证) ⑶固定资产合计11311.761万元,附奉送手续(5页)请求领导核查定案。 在企改形式:另资产出售终结后:郭建国勾结我厂主管机关射阳县供销合作总社朱玉廷主任。他以职权之便,于2003年3月3日将我厂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1534.98万元(204亩)附我厂法人购买黄尖公社法人范书记的地皮契约(1页)“作证”及其地面资产139668.3平方米(建筑面积)以最最低价700元/平方米计算9776.781万元。 综上1-3,企改中:一、购买另资产5282.02万元,不给钱。二、内外勾结,侵吞我厂流动资产10101万元。三、上下勾结侵吞我厂固定资产计11311.761万元。累计侵吞国有资产26694.781万元。 请求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查明事实后,根据党的民主集中制——“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之规定依法批示——请射阳县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㈠依法遵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39、65文件之规定。 ㈡依法撤销“射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射政办发(2005)127号之规定。 ㈢请该局将其非法筹集:约万名退休人员的医保费计4200万元,予以“公示”何时“依法、如数、分别归还缴费人”。 ㈣请该局依法“公示”其截留“部39、65号文件赋予我县万名退休人员的医保待遇”。根据其本人当月领取的养老金为基数乘以前文5.5%,后文7.5%,按月划入个人账户的医保金(约截留五亿元左右的“救命钱”:一、被谁占用了十多年。二、何时依法、如数、分别补发给各位退休人员)。 ㈤我们盐城市共八个“县、市、区”(其中七家都按后文7.5%按月划入个人账户。唯有射阳至今仍按前文5.5%按月划入个人账户)看起来该局截留退休人员2%的医保金微不足道。其实“积少成多”。(全县累计壹亿多元)。请领导责令其依法“公示”何时将此款分别补发到各位退休人员的医保卡上!!! ㈥退休职工孙才梅2017年8月24日办理退休时(我于2016年前就按政策规定将医保费全部交清。以该局医保科陈主任的医保台账作证),该局办理退休的同志讲——你要享受到国家的医保待遇,必须重新缴纳23746.25元,否则(无)!迫使我重复缴费(附发票1页为证)祈求中央政法委依法责令其如数退回非法勒索的医保金23746.25元。 1、请求领导查明事实后,委派专人来彻查江苏省射阳县洋马轧花厂厂长郭建国“小官鲸吞国有资产两亿多元、财务科长吴爱”“毁财灭据”。无法理财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民愤极大,职工反映强烈。16年来(信访、走访、网访、诉讼)不断“都无济于事——因其拥有属地(县、市),两级国家机关,尖挺的保护伞在撑着,之所以:一推诿,二搪塞,三久拖不决至今!!!祈求中央政法委派来的官员依法彻底砸烂洋马轧花厂腐败分子“郭、吴”拥有的保护伞,一举侦破小官巨贪26694.781万元的经济大案!!! 2、请求领导——委派国家审计署派审计师来审计,射阳县洋马轧花厂,射阳县洋马轧花剥绒有限公司及其郭、吴的小金库(靖阳棉业有限公司)这三套相互扯皮,永远理不清上千万元的糊涂账,为洋马轧花厂破产“清产核资典定基楚。 3、请求领导批示——请射阳县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七条、第一项之规定——依法裁定停产息业16年的射阳县洋马轧花厂介入破产程序,依法给予蒙冤职工补发生活费、住房公积金、缴纳养老金和医保金等,一个生活出路!!! 4、请求政法委领导批示——请属地射阳县人民政府:一依法保护为求生存而再再次信访人生命财产的安全;二依法致腐败份子绳之于法,妥善安置民生;三为蒙冤十多年的在职职工孙才梅依法重新按洋马轧花厂在职职工办理退休事宜。为唐明、王国秀、陆锦娣、曾桂英、季志桂等彻底平反、招雪。 党为民摘除16年的冤枉帽,民一步三声笑,感谢中国共产党,感谢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的英明领导!!!
此致 中共中央政法委 书记郭声琨 (请求首长回复)
信访人:孙才梅 唐 明 曾桂英 季志桂 2018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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