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市医保中心获悉,盐城市全面启用全省统一标准的社会保障卡,从7月1日起将停止使用医保卡。盐城市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含中小学生及未成年)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均为社会保障卡发放对象。按照上级统一部署,2013年至2015年,我市分三批进行了批量制发卡。
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从本月10日起,停止新办、补换医疗保险卡,7月1日起停止使用医疗保险卡。我市社保参保人员,持有医保卡还没有领取更换社保卡的,应当尽快通过各镇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12333服务热线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社会保障卡”专栏等多种渠道,查询自己的社会保障卡发放地点,凭身份证领取。社会保障卡首次发放免费,补换卡收取工本费20元/张。 PS:因损坏、丢失等原因,需补换社会保障卡的,由本人持身份证(学生及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保障卡自助制取机或社会保障卡窗口办理。已激活了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的,必须先到原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挂失,并且确保金融账户余额为零,方可进行补换社会保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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