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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晚上,阜建高速大队民警在执勤时查获一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车辆,经清点,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共计22箱。
当日晚20时许, 民警在阜宁东沟收费站设置临时执勤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当民警盘查到一辆车号为苏JLN4**面包车时,发现车辆前大灯不亮,民警遂示意该车靠边接受检查。
然而就当民警打开车辆车厢进行进一步检查时,发现后车厢座位被拆除,且堆满了成箱的烟花爆竹,驾驶员还想拿出钱贿赂民警,被民警当场制止。经现场清点,涉案烟花爆竹共22箱,而驾驶人刘某又未提供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件等相关证件,属于非法运输危险品。
民警对驾驶人刘某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具了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并将该案移交东沟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交警提醒:运输烟花爆竹必须有危险品运输《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押运员证》,并经有关部门许可后方可运输。
驾驶员刘某系非专业人员,对于烟花爆竹的装卸、运输和应急处置等都没有接受过培训,如有紧急情况发生,喜庆的烟花爆竹将会变成危害生命的“炸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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