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3合规义务
组织应:
a)确定并获取与其环境因素有关的合规义务;
b)确定如何将这些合规义务应用于组织;
c)在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其环境管理体系时必须考虑这些合规义务。
组织应保持其合规义务的文件化信息。
注:合规义务可能会给组织带来风险和机遇。
A.6.1.3合规义务
组织需详细确定其在4.2中识别的适用于其环境因素的合规义务,并确定这些合规义务如何适用于组织。合规义务包括组织须遵守的法律法规要求,及组织须遵守的或选择遵守的其他要求。
适用时,与组织环境因素相关的强制性法律法规要求可能包括:
a)政府机构或其他相关权力机构的要求;
b)国际的、国家的和地方的法律法规;
c)许可、执照或其他形式授权中规定的要求;
d)监管机构颁布的法令、条例或指南;
e)法院或行政的裁决;
合规义务也包括组织须采纳或选择采纳的,与其环境管理体系有关的其他相关方的要求。适用时,这些要求可能包括:
——与社会团体或非政府组织达成的协议;
——与公共机关或客户达成的协议;
——组织的要求;
——自愿性原则或业务守则;
——自愿性环境标志或环境承诺;
——组织签订的合同约定的义务;
——相关的组织标准或行业标准。
审核要点:
1、组织是否在理解了相关方需求的基础上详细地确定了适用于其环境因素的合规性义务;是否与组织/部门的活动、产品或服务相适宜
---是否适用于组织/部门的环境因素
---法律法规是否确认到具体要求,
---是否有漏识和失效的;
---是否得到了有关的法律法规文本
2、是否确定了合规性义务应用于组织的环境因素及其他业务(全部业务)在内方法(包括必须遵守的法规和其他要求)(如:集中还是分散等)
3、获取渠道
---受审核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获取渠道是否通畅
4、法律法规要求如何应用于组织的环境因素
----法律法规要求与环境因素的对应关系或关联性
---法律法规要求的应用是如何确定的,是否建立在对环境因素管理现状的基础上
---确定的结果
5、组织在建立、实施和保持环境管理体系时,对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环境要求的考虑。
审核检查表:
1、与组织环境因素有关的合规义务有哪些?有无形成文件的信息?其他要求的适用性如何?
2、版本是否及时更新?判断是否准确?现场验证其适用性。第二阶段关注法规的落实,员工和其他相关方是否及时获取了法规及其他相关方的信息?
取证与记录要求:
与组织管理层及主管部门、基层面谈,现场巡视、观察风险和机遇、环境因素控制及合规性义务的遵守情况等,查阅文件资料,并形成审核记录;基本能够完整、清晰阐述即可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