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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小官员不要刺激百姓暴力
1月8日,亭湖某镇拆迁工作人员以拆除违章建设的名义,对未能达成征收补偿协议的村民吴某家房屋加层,实施夜间偷袭式拆除。吴某白天回家发现房顶的活动房被拆后,提着菜刀追寻拆违的组织实施者,将在办公室工作的村镇办主任砍伤。
无疑,吴某的过激行为必须得到法律追究,已被当地警方拘留。令人难以理解的是,地方政府官员为什么缺乏理智,搞什么偷袭式夜间拆违,人为制造不安定因素?
依法征收房屋,必须有一系列前提条件。以拆违促依法征收,同样必须履行法定的手续,堂堂正正实施。偷袭式拆违,以张扬公平正义的名义,却用鸡鸣狗盗的方式,反映了当地政府对自身的行政作为缺乏道义自信,有黑社会的作派,至少是不懂得依法行政的痞子作风。这种做法,不但不能达到吓住老百姓的效果,相反会使本来不太和谐的干群关系更加僵化。此类愚鲁之举,是为政者缺乏法律意识和亲民情商的表现,看错了法治时代的大背景!
地方政府是安民的基石。人为制造不安定因素者,理应被严厉问责。驭术之术,安民为本。何况人民政府的头顶上是不断晴朗的法治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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