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门的房屋出租后,给我家带来数不尽的烦恼。”昨日,市区双元西路上一小区居民吴女士向盐城晚报社区记者反映了她遇到的烦心事:对门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住了六七个人,人多后噪音也随之而来。
盐城新闻网-盐城晚报讯 “对门的房屋出租后,给我家带来数不尽的烦恼。”昨日,市区双元西路上一小区居民吴女士向盐城晚报社区记者反映了她遇到的烦心事:对门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住了六七个人,人多后噪音也随之而来。吴女士希望,房东在出租房屋时,应该限制居住人数。 吴女士告诉记者,她家对门的房子两个多月前被出租了,开始是两个人住,没过几天变成3个人住,后来又变成了六七个人住,从此她家平静的生活被打破了。“邻居到夜里11点多才到家,在楼道里一路说笑,进屋后关门也是‘咣当’一声,每天我刚睡了半个多小时,就一下子被惊醒了。”吴女士说。 醒来后,吴女士就一直听着邻居们换鞋、洗澡及叽叽喳喳地说话,等到邻居没了声音,吴女士却因为大脑兴奋而一时无法入睡。她曾经找过对门的邻居,对方说会注意的,但人家作息时间是无法改变的,还有一间房内人住得多,哪怕一人一句,嘈杂声也特别大。 “后来我将情况告知房东,房东这才知道他的房子里住了这么多人。”吴女士说,房东要求房客减少居住人数,房客却表示租房时没约定住多少人,所以现在住多少人,房东说了不算。房东只能等合同期满后,才能要求房客搬走。 记者采访了几位小区物管人员,他们告诉记者,因为房客与邻居产生的矛盾,物管也经常接到。一般情况下,讲道理的邻居都是先与房客交涉,不成功的话才找到物管,而物管首先要找的就是房东。 从事物管工作多年的仇先生认为,真正解决此类矛盾,房东最为关键。在选择房客时,应该以不影响邻居为前提,同时也要注意约束居住人数,最好在合同中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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