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车间空气中1,2-二氯乙烷最高容许浓度。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企业。对于现有工业企业有污染危害的,亦应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逐步达到本标准的有关规定。
2 卫生要求
车间空气中1,2-二氯乙烷最高容许浓度为15mg/m3。
3 监测检验方法
本标准的监测检验方法采用气相色谱法,见附录A(补充件)。 附录A
气相色谱法 (补充件)
A.1 原理
空气中1,2-二氯乙烷经5%阿皮松L柱分离后,用氢焰离子化检测器检测,保留时间定性,峰高(或峰面积)定量。
本法的检测限为1×10-3μg(直接进样1mL空气样品)。
A.2 仪器
A.2.1 注射器,100mL,1mL。
A.2.2 气相色谱仪,氢焰离子化检测器。
A.3 试剂
A.3.1 1,2-二氯乙烷,色谱纯。
A.3.2 阿皮松L,色谱固定液。
A.3.3 6201担体,40-60目。
A.4 采样
取100mL注射器经气密性检查后,在采样点用现场空气抽洗3次,再抽取100mL空气,套上橡皮帽,垂直放置冰壶内带回实验室,当天分析。分析前将气样于80℃烘箱中加热20min,然后放至室温再进行分析。
A.5 分析步骤
A.5.1 色谱条件
a. 色谱柱:柱长2m,内径4mm,不锈钢柱,固定液与担体配比(重量):阿皮松L∶6201担体=5∶100,柱温:80℃。
b. 汽化室温度:室温。
c. 检测室温度:120℃
d. 载气(氮气):57mL/min。
A.5.2 标准曲线绘制
1,2-二氯乙烷采用50℃温度下大注射器液体挥发配气或动态配气。1,2-二氯乙烷的含量(μg)与色谱峰高(mm)成良好的线性关系。
A.5.3 样品分析
取1mL空气样品直接进样,用保留时间定性,峰高定量。
A.6 计算
X=C/V0×1000 .........(A1)
式中:X——空气中1,2-二氯乙烷的浓度,mg/m3;
C——由标准曲线查出的1,2-二氯乙烷含量,μg;
V0——换算成标准状况下的进样体积,mL。
A.7 注意事项
A.7.1 生产现场空气中若有苯的存在,可干扰1,2-二氯乙烷的测定,则需选用10%聚乙二醇20M柱(1.5m×4m玻璃柱),柱温为80℃,进行分离测定。
A.7.2 1,2-二氯乙烷标准气的制备,也可选用负压瓶一次性配气,可减少稀释误差。
A.7.3 采集的空气样品应放置在冰壶内保存,在分析前需将样品加热,放至室温后再进行测定,因样品保存时间长,浓度有所下降,故样品应尽快分析。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卫生部卫生监督司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沈惠麒、常元勋。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劳动卫生与职业病研究所负责解释。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卫生部、国家建委、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家劳动总局发布的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表4中二氯乙烷最高容许浓度的规定作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