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 14001:2015标准 4.3确定环境管理体系的范围的审核
4.3确定环境管理体系的范围 组织应确定环境管理体系的边界和适用性,以界定其范围。 确定范围时组织应考虑: a)4.1所提及的内、外部因素; b)4.2所提及的合规义务; c)其组织单元、职能和物理边界; d)其活动、产品和服务; e)其实施控制与施加影响的权限和能力。 范围一经确定,在该范围内组织的所有活动、产品和服务均须纳入环境管理体系。 应保持范围的文件化信息,并可为相关方获取。 A.4.3 确定环境管理体系的范围 环境管理体系的范围旨在明确环境管理体系所适用的物理和组织边界,尤其是如果组织属于某大型组织的一部分时,组织可自主灵活地界定其边界。可选择在整个组织内实施本标准,或只在组织的特定部分实施,前提是该部分的最高管理者有权限建立环境管理体系。 确定范围时,环境管理体系的可信性取决于组织边界的选取。组织应运用生命周期观点考虑其对活动、产品和服务能够实施控制或施加影响的程度。范围的确定不应用来排除具有或可能具有重要环境因素的活动、产品、服务或设施,或规避其合规义务。范围是对在其环境管理体系边界内组织运行的、真实的并具代表性的阐述,且不应当对相关方造成误导。 一旦组织宣称符合本标准,则要求组织对范围的声明可为相关方获取。 审核要点: 1.组织是否明确了环境管理体系边界、范围,组织在确定环境管理体系的范围时考虑了哪些因素,是否满足标准要求,确定范围时是否考虑了4.1和4.2提出的相关因素,范围是否恰当,并适宜于组织的实际。EMS范围是否形成了文件并保持,是否可为相关方获取。 审核检查表: 1、公司是否有明确的环境管理体系的边界和范围?并且该范围和边界应是已考虑公司内外部因素,相关方要求及合规义务,组织单元、职能和物理边界和公司活动、产品服务; 2、公司的环境管理体系范围是否形成文件,并得到保持? 3、确定的地理边界和管理边界有哪些,表述是否准确? 取证与记录要求: 与组织管理层及主管部门面谈、现场巡视、查阅有关资料并形成审核记录;对组织范围审核记录完整、清晰阐述即可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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