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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报料] 牛逼医院:我们医院每年死二三十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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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9 17:18:0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求您一定看完我说的。我叫刘裕霞,女,汉族,1990年5月2日出生,住址,广东省五华县河东镇宝瑞村高寨.我女儿周韦彤1岁两个月,2015年5月4号早上8.30在清溪医院儿科诊断为手足口病,清溪医院要我们住院治疗,我小孩是樟木头石新医院出生的,所以我们想着去石新医院办理住院.
到了石新医院,医生却以疱疹性咽峡炎来医治,5.4十点半打完吊针后我女儿有轻微抽搐,医生说没事.5.5号较为严重多次告知医生,医生还是说没事,5.6号上午11点情况已经非常严重,医生拖到13点才说病危要转院,下午一点半出发去东莞市东华医院。2.30到达时我女儿已经没有生命体征.死亡证明是因手足口病导致的,主治医生至发生事情至今未能出面解释,院长也不予出面解释。对我们说每年死20-30个,难道每个人都需要院长出面解释吗?
石新医院雇请社会人员当着大量公安民警面前殴打我们家属,打到骨折,推卸责任不说,拖延时间篡改病历,他们不仅不给我们说法还打我们家属!这是什么天理?可怜我的女儿,我现在每晚做梦都梦见她,以后的日子叫我怎么活?
我们觉得孩子死的冤枉,是因为:
1、石新医院管床医生李金庆于2014年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质,根据医师法第三十条“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其执业类别执业”之规定,李金庆不能独立执业。然而在石新医院住院治疗期间,独立诊断、治疗均是李金庆一人完成,所有医嘱均是李金庆一人下达。同时,石新医院属于二级甲等医院,显然不属于初级医院助理医师可以独立执业的范畴。
2、医院在自身不属于东莞市38家定点手足口病防治医院范畴的情况下,故意掩盖“手足口”病的诊断,错误诊断为“疱疹性咽峡炎”,以达到收治目的。治疗中又没有采取相对隔离的措施,更没有将病人引导到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诊治,违反了《传染病防治条例》之规定。
3、石新医院《出院记录》存在2个版本,一是转诊给东华医院的《出院记录》,二是复印给患者家属的《出院记录》,关于出院时状况,二者记载完全不同,而且互相矛盾,不排除石新医院为推卸责任而篡改病历的情况。

石新医院病历记载内容也与实际诊疗不符。体现在,一,患儿入院后即存在呕吐、抽搐等情况,但病历无记载,直到5月6日才有关于呕吐的记载,二,患儿出院时仍然存在发烧、呕吐的情况,而病历记载却是无发烧、无呕吐。
医院到现在不给任何答复,我们家里也都想不出什么好主意,请律师我们不知道能不能告赢,好心人,能不能帮帮我,能不能将我的经历转出去,我想让有能力的人看到后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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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7-9 19:56:32 | 只看该作者
中国的医改制度多学习国外的先进经验
我相信医闹会少很多
而现在的医院却充满了铜臭味和冷血无情
70 80交友群378720919欢迎您的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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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5-7-10 12:44:2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太不象话了,医院是救人的不是死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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